多爾袞頒布剃發令:竟然要留發就不能留頭
少數民族在奪得統治權,就會麵臨著一個問題:漢族與少數民族的文化衝突。偏偏文化是一個民族的脊梁。觀察清朝之前的元朝和北魏,在麵對民族文化這一問題上,采取不同的態度。元朝蒙古族和漢族割裂開來,將蒙元將治下民眾劃分為四等人: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南人四個等級。而北魏則是學習漢族文化,實行漢化運動,將自身文化融入漢族文化。

到了清朝,多爾袞為了維護統治,頒布剃發令,要求漢族遵循滿族的規矩,命令在為崇禎皇帝守孝三日之後“凡投誠官吏軍民,皆著剃發,衣冠悉尊本朝製度。各官宜痛改故明陋習。”在多爾袞眼中,明朝的發型冠服反而成了陋習,投降清朝的官吏軍民們都應該像新朝的君王臣民們那樣留著金錢鼠尾。
但是,很明顯多爾袞低估了百姓們對於頭發的重視程度,也低估了儒家文化的影響力,《孝經·開宗明義》說“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身體發膚受到損傷即是不孝,而儒家文化強調“百善孝為先”,所以剃發這一行為在當時是完全不能夠接受的,而清廷頒發的剃發令自然也受到了強烈的抵製,剛剛安定的北京秩序受到了動蕩。

意識到這種情況,多爾袞立即進行了調整,頒布了新的命令:“予前因歸順之民無所分別,故令其剃發以別順逆。今聞甚拂民願,反非予以文教定民之本心矣。自茲以後,天下臣民照舊束發,悉從其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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