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紅自己買愛情別人給 那為什麼不是自己買房呢
迷蒙的一篇文章《口紅我自己買 給我愛情就好》在朋友圈引起了熱議,一時間男人們意見爆棚,甚至有男人給出了擇偶標準:女朋友一定不能是咪蒙粉。咪蒙說的不需要男人來給自己買口紅受到了很多女人的抨擊,認為這也隻是一種變相的田園女權。
口紅能有多少錢,甚至很久之前就有人指出,營銷號之所以熱推口紅實在是因為口紅的獨特性。雖然是大牌,甚至頂級的彩妝品牌出的口紅,也不過幾百塊。與動輒幾千甚至上萬的護膚品之類的比起來,實在是算不上什麼。咪蒙吹捧的自由,僅僅是女人自己買幾支口紅而已嗎?
一直以來,男婚女嫁在男權社會的規則就有差不多的標準,那就是男人買車買房,女人買包買鞋。很多公眾號貫徹的觀念還是:小夥子啊,你女朋友願意跟你一起還房貸要好好珍惜啊,現在願意陪你一起還房貸的女人不多了。這種三觀真的有毒好嗎,說的像男人沒錢就是犯罪一樣,女方一樣沒車沒房但是男方沒錢買女方不介意就是大恩大德,這種三觀用來當作女人的普世價值真的好嗎。既然一個個女權高喊著男女平等,那就請不要在經濟上認定男人沒房有罪。一起走一起過一輩子,難道是因為有房子才決定自己的終身?
口紅誰買不重要,他給不給你愛情和你願不願意接受這樣的愛情才重要。如果你愛他,不要拿有房沒房去衡量他,也不要用他的身家去衡量他。你隻需要考慮他好不好,你愛不愛,願不願意過一輩子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