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是好感,不必誇張成愛,為了家人我放棄愛他(一)
在你過去那段不長不短的生命裏,有沒有很喜歡一個人,隻是出於家庭或性格或是其它原因,你們心照不宣著喜歡,卻心知肚明著不可能。
於是,你努力說服自己,“不要再想他了,你們不可能,時間久一點,你就會忘記他的!”
現在是清晨6:39,平時的我早已起床看書。可是,今天我卻為了一個人,三次回到夢裏。
做了“美夢”後,很多人是不願意醒的,既是醒了,也會再繼續睡下去。
夢裏有很多事,是我們想做卻不能做的,夢裏有很多人,是我們想見卻不能見的。
說來也奇怪,醒了三次,睡回去竟然還是關於他的那個夢。也許,在我的內心深處,他依然占有很大的位置,春風吹,他又在內心開了花,可是我依然死活不願意承認。
在過去的八個月裏,我們隻見過三次麵。第一次是他去我家,第二次是我去他家,第三次是他剛好路過我的城市。啊哈哈,三次見麵,就見過雙方父母了,厲害了!
才三次,就讓一個人頻繁的出現在你的睡夢裏。難道,在內心深處,他從未曾走遠?
去年暑假。初中同學早早的約我去他家,說是他大學同學過幾天會來他家玩,那個同學家是我大學那個城市的人!可是後來,我媽媽住院了,半個月的時間裏,初中同學啊棟給我打來電話,可是我在醫院走不開,心想算了吧,見不到了就算了,一切都有定數吧!
回家後的某天,啊棟突然出現在我家門前,在他身邊是一個高高的小夥,穿著一件帶有中國風的藍色襯衣,短短的頭發,看得出稍微有點卷。他的身上,有北方的海風的味道,淡淡的清爽和陽光。
南方七月的高原,陽光很好,卻沒有夏天的燥熱。一切都是綠色的清爽。
我知道,這個男生,來自於我讀大學的遙遠的北方城市,他因為其它事,比約定的時間晚到了幾天。
除了給他們泡茶、倒茶的時候我有點緊張之外。我還記得他皮膚白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