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把無知當天真
很多時候我們不是明知故犯,而是源於無知
“長得不好,還打人。”小姑子在我一腳把他哥踹到溝裏說,原因是,我們在打牌時他們兄妹違反規矩。
“別吵啦!別吵啦!她又該說我們家的人欺負她了!”我找事和婆婆吵架時,愛人勸架時說。
“家是旅館嗎?天天隻為掙錢,如果我是愛錢的人,當初就不會找你。”愛人闖事業時,我抱怨說。
這就是曾經的我,我是故意把生活過成這麼糟糕的嗎?在這些我人為導演的鏡頭裏,誰是最痛苦的人?不言而喻,我把自己淹沒進了痛苦的泥潭裏。
請問各位,我是故意的嗎?
我本善良,看到可憐的乞丐都會捐錢的,我有積極向上的心態,我工作兢兢業業,對病人耐心照顧。而在家庭裏,我為什麼像變了一個人一樣,從天使到魔鬼,我自己當時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所謂無知是站在自己狹隘的知識背景下,不了解事物的發展規律。比如人際關注,特別是與親人間的人際互動。我們的初心都是追求幸福,但我們作為成年人,不了解事物是怎麼回事,諸如婚姻、家庭和教育孩子,當然也就看不清問題的核心,當不幸福的時候,我們本能地認為是他人的錯,於是雙方思想和行為的戰爭不可避免。
比如,現在學習了才知道婚姻的境界是,關係的美感和彼此的善良。沒有了關係的美感和彼此的理解,你心中的怨氣和不滿自然也就越來越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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