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攜子裸聊是道德的淪喪
小梅是北京市房山區人,上學時學習成績不夠理想。初中畢業後不久,年僅16歲的小梅就開始和一名大自己9歲的男子談起了戀愛。相處兩年後,二人還未婚生育了一個兒子,取名叫小方。小方的到來給小梅二人的生活增添了不少歡樂,雖然經濟上不是非常富裕,但一家三口日子過得還算其樂融融。在兒子小方四歲時,同居了六年的二人領取了結婚證。
然而,婚後生活並沒能永久地延續兩人的激情,日子很快歸於平淡。年齡尚小的小梅漸漸不滿足於柴米油鹽的平淡生活,總想尋找新的刺激。2010年,小梅迷上了網絡聊天,從網上認識了新朋友的同時,享受著新朋友帶來的各種刺激,其中一名叫做小劉的男網友,比小梅大兩歲,倆人在網絡上聊得十分投機,甚至有一種相見恨晚的感覺。
漸漸地,小梅和小劉已經不滿足於簡單的網聊,而是改成更為大膽刺激的裸聊,甚至還從網絡發展到現實生活中的接觸。
2010年的一天,小梅又一次在網上與小劉視頻裸聊。當時小梅七歲的兒子正在家寫作業,身為母親的小梅不但不避諱,還故意讓兒子來到裸聊房間參與這場激情裸聊。
小梅的丈夫一次無意中得知了小梅的行為,對此感到十分的羞恥和憤怒。作為兒子的法定代理人,他代替孩子一紙訴狀將小梅和小劉告上了房山法院。法院經審理認為,二人的裸聊行為對小方的人格尊嚴權構成了嚴重損害,判決二人給付小方精神損害賠償金一萬元。判決生效後,小梅和小劉一直沒有支付賠償金,目前該案已經進入強製執行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