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孩子不會寫數字 5 和 8 被爸爸失手打死

編輯:東方女性2014-07-14 17:13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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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江蘇,未成年人的犯罪人數在6年間下降一半多;當前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的刑事犯罪中,以強奸(奸淫幼女)、猥褻兒童的犯罪占絕大多數。昨日,省高院發布了全省法院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狀況以及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典型案例,希望引起社會和家長的關注。

  2009年3月5日6時許,刑滿釋放的薄曉礦攜帶鋼管,進入東海縣一公司西側的女廁內,用鋼管猛擊正在廁所的13歲幼女朱某,致其當場昏迷。隨後,獸性大發的薄曉礦將昏迷的朱某拖至一小房內實施奸淫。2009年4月8日,薄曉礦被抓獲。經法醫鑒定:朱某係顱骨骨折,為重傷;且顱腦外傷導致中度智能障礙,屬人體損傷六級殘疾。薄曉礦被判處死刑。

  省高院法官說,這次公布的10個案例有5個案例涉及性侵未成年人。統計顯示,近6年來,該類案件的罪名主要集中在強奸(奸淫幼女)罪、猥褻兒童罪,分別占比為57.7%、26.5%。

  省高院還公布一起案例:2011年9月10日19時許,徐某在南通市通州區的暫住地教4歲多的孩子做作業,因孩子不會寫數字“5”和“8”,他就用手抽打孩子的臉。後來,為督促孩子認真讀書,徐某又從室外掃帚上折下一根竹枝抽打,後又用拖鞋和手抽打,當打孩子後腦時,孩子的麵部和前額分別撞到餐桌。當晚,孩子沉沉睡去,第二天早晨孩子搶救無效死亡。徐某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