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被拐賣後獲解救成黑戶 需30萬入戶費
1999年7月30日,在深圳龍崗新屯村內,趁著母親李豔英打水的間隙,鄰居程某將其6個月大的兒子李成龍抱走並拐賣。父母費盡千辛萬苦找了14年,去年7月終於在離新屯村8公裏的東三村將其找回。父親李鍾祥希望兒子能重新生活,安排他到學校讀書,誰知養父母在惠州惠東縣為李成龍非法注冊的戶口於今年初被注銷,這個不幸的孩子被打拐解救後卻成了黑戶。
李鍾祥認為,被拐的孩子被非法上了戶,讓親生父母找起來吃盡苦頭,應該追究為其非法上戶的相關人員責任。惠州市公安局近日表示,當年惠東縣當地的衛生院、計生辦、村委均開具了虛假證明,使得李成龍以“黃卓欽”的名字落戶,這些單位及相關人員應負主要責任,同時承認公安機關審核把關不嚴。
不過,李鍾祥打算為兒子重新入戶,卻麵臨重重阻礙。打拐解救後的“後遺症”困擾著這個家庭。

被拐
團夥安排人做鄰居
伺機抱走嬰兒倒賣
記者近日在龍崗區新屯村一棟出租房內見到了當事人李鍾祥,他在這裏租住了18年,其中找孩子便花去14年時間。1999年7月30日,當時李鍾祥第一個孩子李成龍剛滿6個月,鄰居程某趁著李成龍母親李豔英打水間隙,將嬰兒抱走。李豔英隻看到一個男人抱著自己孩子的背影,怎麼追都追不上。李鍾祥靠著四處發名片,最終在一名拉客仔處了解到嫌疑人竟然是自己的鄰居。
公安機關於2012年12月底將程某抓獲。隨後在法庭上程某供述,這是早有預謀的團夥作案,團夥一共6人,自己被安排租住在李鍾祥的隔壁,與男嬰搞好關係並伺機將其抱出,得手後程某將孩子交給一對夫婦,這對夫婦再將孩子轉賣給龍崗東三村一個老太婆,但是他並不了解最終的買家是何人。
14年來,李鍾祥從未放棄尋找,他前往江西等地先後尋找其他嫌疑人線索。最終,公安機關將除了程某外的其他3名嫌疑人抓捕歸案,另有2人在逃。去年,被抓的4名嫌疑人被龍崗區人民法院追究刑事責任,在判決書上記者看到,4名被告人均犯拐賣兒童罪,刑期從3年至9年不等,且4人都被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