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能靜否認離婚要房子不要孩子 稱淨身出戶(2)
聲明全文 律師聲明
北京龐標律師事務所朱曉磊律師(執業證號:11101201010752988)接受我國台灣藝人伊能靜女士的委托,針對目前相關網絡媒體及個人發布諸多題為(或類似題為)《伊能靜離婚條件曝光 要房子不要孩子(圖)》的誹謗性文章一事發布本律師聲明。
目前,網絡上有諸多題為(或類似題為)《伊能靜離婚條件曝光 要房子不要孩子》的文章(下稱:此類文章),此類文章發布方包括相關媒體及個人,發布方式多為“轉載”。然而,男方早在2009年3月24日便對此類文章的內容予以否認,基於雙方離婚協議之內容,雙方皆未有任何財產分配,女方未收取任何房產、現金及其他任何財產。此類文章內容純係惡意捏造,已構成對伊能靜女士名譽權的嚴重侵犯。
經本律師求證,類似侵權內容源刊於391期壹周刊,伊能靜女士曾於2008年12月將壹周刊主辦方訴至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案件在承審法官勸諭下調解結案;壹周刊公開刊登更正啟示,針對所刊失實內容給伊能靜女士帶來的傷害表達歉意,並向伊能靜女士支付一定的和解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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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到上述相關誹謗信息轉載者多係不知情而為之,同時考慮到伊能靜女士與諸多媒體朋友向來的友好合作關係,針對上述誹謗信息,本律師接受伊能靜女士委托首先公開本律師聲明,敦促各方采取一切可能措施立即終止侵權行為,以避免誹謗信息對伊能靜女士損害後果的持續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