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藏身住戶屋頂 餓了爬下來做飯吃(2)
小偷已住三個月,餓了還爬下來做飯吃
被抓的曾某是江西人,今年3月因手頭拮據開始在昆山流浪。他在閑逛時,發現小王家所住樓房的樓頂,還有一層隔層,並在天花板的上麵有個洞,剛好能容一個人爬進爬出,看到有了遮風擋雨的棲身之所,曾某就以此為“家”。搬進“新居”後不久,曾某很快發現自己竟然能通過天花板進入304室的小王家與另一戶人家303室。想到自己身無分文,於是曾某趁兩家無人之際,通過天花板進入兩戶人家,沒錢花時偷個幾百花花,沒煙時偷點香煙吸吸,肚子餓時下來自己燒點吃的。3個月下來,累計盜竊現金2000餘元。小王與隔壁鄰居雖多有懷疑,卻怎麼也沒想到小偷與自己家成了樓上樓下的“鄰居”,而且已“密切”生活了3個月之久。目前,曾某因涉嫌盜竊被依法刑事拘留。
鏈接:小偷在飯店屋頂安家,3個月後被抓
2007年10月,在浙江嘉興一家火鍋店打工的金某,無意中發現從窗外的一個大燈箱,可以爬到火鍋店天花板的夾層中。因故被老板辭退後,他沒了工作,也就沒了住處。這時,他想起了那個天花板上的夾層,於是,金某就在天花板上安下了“家”。
此後,金某把下麵幾家店當成了“自己家”,吃、穿、用、零花錢都在這幾家店裏“拿”。因為“拿”得方便,金某幾乎每天都要到下麵去偷一點,以至於3個月後,在民警訊問時,金某隻能回答:“次數太多了,具體什麼時間,偷了什麼東西我也記不清楚了。”經檢察機關最後認定,金某在上述三家店裏共竊得價值6000餘元的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