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舒淇情史 未成年與男同居 與馮德倫糾纏17年
舒淇原名林立慧,從小就反叛,到了十四五歲不僅輟學,還離家出走,舒淇也說過自己曾是“不良少女”,十多歲便與男人同居,還愛飆車,甚至摔斷了肩骨,16歲舒淇開始拍攝大量尺度大膽的寫真。當時柯俊雄簽下舒淇,舒淇為其拍攝6部成人電影,僅獲得10萬元薪酬。
舒淇受王晶和文雋之邀到香港,拍攝《玉蒲團》等三級電影,一脫成名紅遍兩岸。如此成名讓舒淇背負了相當的代價,從此被貼上“三級豔星”的標簽。同年,舒淇接演爾冬升的《色情男女》,包攬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女配角、最佳新人兩項大獎。
很多年後舒淇接受李湘訪問,曾說:“那時我隻有17歲,很無知,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做什麼,也不知道以後會為這個錯誤付出多少代價。”記得她剛拍三級片之後,過年她媽媽都不敢出門向親戚朋友拜年,舒淇對媽媽說:“媽,我跟你一家一家去拜年。”
舒淇說,自己清醒是源自一次在香港街頭,有輛貨車從身邊開過,車廂裏幾個男人對著她大喊“脫星”,“當時‘脫星’這兩個字聽起來是那樣刺耳,原來自己所做一切給別人留下的隻是這種印象”,說到這舒淇忍不住淚眼婆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