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仙3》《筆仙驚魂3》不是一個片
最近,電影《筆仙3》以“不正當競爭”為由,狀告《筆仙驚魂3》片方侵權。此消息一出,不少觀眾才幡然醒悟:原來《筆仙》和《筆仙驚魂》不是同一部片子啊!已經拍到第三集都還是讓人傻傻分不清楚的電影,恐怕也隻有《筆仙》和《筆仙驚魂》了。
像這樣“借光”營銷的案例在電影圈並不少。它們在法律上未必都構成“侵權”,也不一定達到“詐騙”的程度。而恰恰正是因為這樣,才更令那些被忽悠的觀眾如鯁在喉,也讓被借光的對象有苦難言———出麵澄清吧,客觀上往往幫對方炒作;不出麵澄清吧,又等於幫著對方忽悠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