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東平 吸毒男子性侵初中女生(2)
被拖回房間後,黃德伍和盧道剛又分別強奸了晴晴。當晚自始至終,晴晴一直哭泣,並曾抓撓和腳踢對方,但“直接就被按住了”。這是明顯的強奸案,證據確鑿,當地警方卻以“並無保留相關證據,在辦案上增加難度”為由,僅將其中一名嫌疑人以放火罪的名義“控製起來”。簡直是讓人不可思議,令人義憤填膺!
一群地痞混混長期誘奸強奸女學生,如此猖獗犯罪,民怨沸騰,為什麼警方不予立案查處,嚴厲打擊犯罪?李家人還提到了報案時的幾個疑點。1月4日晚晴晴的舅舅陪同做筆錄,他說警方偽造晴晴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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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晴原話是‘他扒我衣服’,我卻看到警察在電腦上打‘晴晴把外套脫了,又坐在床邊幫黃鵬脫衣服。”為何搞假筆錄?這些地痞混混究竟有什麼背景,能如此膽大妄為,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