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碧霞曾拍過三級 談及不後悔要豁出去(3)
1982年,電影《靚妹仔》在香港上映。該片現場錄音,以半紀錄片的方式講述了一批“問題少女”的狀況。片中兩位女主角林碧琪和溫碧霞,在片子上映時才16歲。
這部電影關注了一個少人涉足的角落,它以林碧琪飾演的角色為線,帶出一群當時因家庭不幸等原因而走上墮落之路的學生妹的故事。片中,溫碧霞飾演的角色被男朋友拋棄後,跳下地鐵軌道自殺身亡。而林碧琪目睹這麼多一起墮落的姊妹死的死、傷的傷,加上親眼看到男友被黑社會殺死,最終與母親修複關係。
時至今日,這部影片已不太被人提起。但在當年,該片票房突破千萬。在次年的金像獎上,林碧琪與溫碧霞一齊被提名最佳新演員。而這部反映殘酷青春的影片,還創造了一項至今沒被打破的紀錄:17歲的林碧琪獲得1983年金像獎影後,此後她再沒拍過影視劇,所以直至今日,林碧琪仍是金像獎曆史上最年輕且作品最少的影後。
拍《靚妹仔》時,由於溫碧霞未成年,合同需要監護人簽名。父親不同意,希望她繼續讀書。在她父母眼中,娛樂圈複雜,不適合女兒。這次,溫碧霞沒有離家出走,而是選擇用眼淚征得家長的同意。
第一部電影就受到肯定,她感到滿足,認為反而是因為進入娛樂圈,才讓自己定性,變得“更乖了。”在這個人們眼中波詭雲譎的江湖裏,她獲得了自己想要的成熟,“到現在都是因為我很喜歡電影,很喜歡演戲,所以我沒有離開過娛樂圈。”
這個曾經的叛逆少女,對於自己當年的不被理解,不無委屈,“我後來就是想做一個出色的演員。但因為爸爸媽媽不明白,他們隻是擔心我那麼早出來拍戲,但其實他們根本不知道我在想什麼。他們不知道我的世界其實很單純,希望能有自己的天地,能有多些愛。比如男朋友帶來的真愛其實也是種愛,無論父母的愛、異性的愛,都是每個人追求的最簡單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