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毅清曬離婚協議 律師 拿到法院之前無效(3)
律師:黃毅清侵犯黃奕名譽權
對於這篇《曝黃奕撇丈夫密會百萬富翁》的報道,律師稱黃奕在香港期間是正常工作,且與多人同行,卻遭個別媒體截取部分畫麵加以斷章取義,惡意破壞、抹黑黃奕的聲譽和形象,對其造成了嚴重傷害,黃奕追究其侵犯名譽權的法律責任。
律師認為,黃毅清作為黃奕丈夫,不但不幫助妻子維護其名譽權,反而轉發內容嚴重失實的《曝黃奕撇丈夫密會百萬富翁》一文,並在微博上發表內容多處失實的《還原事實,還一個公道》一文,加重了原文的不良影響,導致虛假報道在更大範圍的傳播,並引發眾多不明真相的網友對黃奕進行而已評價。
律師指出,黃毅清的種種行為侵犯了黃奕的名譽權,要求其刪除侵權內容,並在微博上公開道歉。
要求離婚:曾遭到家暴
在另一份律師函中,黃奕向老公黃毅清提出離婚。黃奕向律師介紹稱,婚後不久夫妻倆因為性格不合開始產生矛盾和爭吵,婚姻存續期間多次遭受老公家庭暴力,並被對方在網上指責、辱罵。但為了婚姻和家庭的完整,黃奕一再忍讓。她要求雙方協議離婚。對於女兒,黃奕將通過法律途徑爭取女兒的撫養權。但6月12日,黃毅清在微博上僅憑個別媒體的不實報道,又一次對黃奕進行誹謗汙蔑,嚴重傷害了家庭和感情。
目前,黃奕已向律師提供了相關的結婚證、微博言論、照片、視頻、報警記錄等有關資料,以茲佐證。希望黃毅清接到律師函後5日內聯係自己,協商協議離婚之具體事宜。
另外,黃奕提出將爭取女兒黃芊玲的撫養權,並表示因婚後雙方共同財產很少,可以從簡處理,各自收入歸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