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戶遭人毆打 鎮長 隻做了思想工作(2)
據稱,這樣的毆打持續了七八分鍾後,他們就用黑頭套蒙住劉訊的頭,並將其塞入一輛麵包車內。“通過他們談話,我才知道是因為房屋征收。”劉訊說:“下車後,他們摘掉了我的頭套,我發現自己被帶到了舊來龍鎮政府院內,後來因為我老婆來找人,他們又把我轉移到了來龍新城政法綜治工作中心3樓,進行了長達10個小時的拘禁。
“就一個勁地拿出一份《協議書》來讓我簽字,不簽就打罵,上廁所都在那個房間裏解決。”劉訊說,最後在無奈之下,他隻得同意在對方提供的《協議書》上簽字。“我故意把名字寫成劉迅,這不具備法律效應。”
■征收辦主任
是否上門打人,“不知道,不好說”
劉訊表示,6月1日晚8點左右,自己簽了字之後才被放回。次日上午,經醫院鑒定,劉訊全身多處腫脹、皮膚青紫,左肘處見一2×2cm的傷口,左耳後青紫腫脹,頭顱外傷,多處軟組織挫傷。
“就算是在上麵畫了一條線,那都是你簽的字。”7月7日下午,劉訊來到來龍新城管委會,來龍新城征收補償辦公室主任朱江在談到簽字問題時這樣說。
“如果在簽字時,有脅迫行為存在的,無論他簽的名是真是假都不具備法律效力。”宿遷市宿興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雪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