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浦大橋 13車連環碰撞(3)
市政府法製辦相關負責人表示,非機動車總量龐大、種類繁多、行駛速度差異大,部分非機動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薄弱,“闖紅燈”、“逆向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屢見不鮮,成為影響本市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問題,廣大市民對此也反映強烈。因此,有必要結合當前的實際情況,對《辦法》進行修訂,進一步規範非機動車的生產、銷售、登記和通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暢通。
《上海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規定,在本市生產、銷售的非機動車應當符合有關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的整車重量、電動機功率以及殘疾人機動(電動)輪椅車的設計最高時速、外形尺寸、汽油機排量等重要標準項目,在本市強製執行。除按照規定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電動)輪椅車、人力三輪車以及自行車、殘疾人手搖輪椅車等市政府規定可以通行的非機動車外,其他非機動車禁止上道路行駛。
征求意見稿還對駕駛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電動)輪椅車上道路行駛作出了特別通行規定,規定駕駛人必須年滿16周歲,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裏,還需佩戴安全頭盔。在非機動車載物載人上,征求意見稿也做了明確規定,其中規定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限載1名12周歲以下未成年人,如搭載學齡前兒童應使用固定座椅;除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外的其他非機動車不得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