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英減刑 是否有貓膩(3)
本報記者聯係了東陽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稱對拍賣具體情況不清楚,主要是經偵在負責。對方同時也表示,拍賣主體本該是東陽市政府,變成公安局他們也感到很奇怪。
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重新審理,吳英以集資詐騙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
現在兩年緩期已滿,根據《刑法修正案(八)》規定,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緩執行期間如無故意犯罪,期滿後減為無期徒刑;如有重大立功表現,減為25年有期徒刑;如故意犯罪,由最高院核準執行死刑。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從浙江省高級法院了解到,吳英死緩減刑一案將於7月11日在浙江省女子監獄開庭審理。
吳英的刑事代理律師朱建偉和其父吳永正都認為,吳英在獄中表現良好,減為無期徒刑應該問題不大。吳永正更是在7月7日就趕到杭州,想親眼看到女兒被宣布減刑的那一刻。
吳永正說,他原本以為吳英減刑案是7月7日,結果趕到杭州發現並沒有開庭。當天吳永正去浙江省女子監獄打聽,獄方稱不清楚開庭時間,駐監獄的檢方也說不清楚開庭時間。
7月7日、8日,吳永正當著本報記者的麵連續打電話給浙江省高院,均被告知主審法官不在,吳英減刑案開庭時間不清楚,有具體時間會主動告知。
“我已經打聽到,原本是7日開庭的,後來改到11日,但我就是要親耳聽到浙江省高院告訴我開庭的時間。”吳永正倔強地說。
本報記者從浙江省高院了解到,開庭審理的案件會提前3天對外公告,而對當事人家屬和代理人,主審法官會另外書麵告知。吳永正認為,法院遲遲拖著不告知開庭時間是有意為之,目的就是不想讓家屬和代理人知曉,以盡可能地讓外界少關注此案。吳永正甚至對吳英的減刑結果產生了一絲憂慮。
7月9日,吳永正終於等到了浙江省高院的電話通知。他告訴本報記者,浙江省高院在電話裏通知他允許2名家屬參與旁聽,但是拒絕吳英的代理律師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