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禁止藝術團國外鍍金(3)

編輯:東方女性2014-07-14 17:50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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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蒲通:不要把“走出去”作為衡量和判斷一個藝術團體的水平高低,一個藝術項目質量的好壞這樣一個標準,這是一個誤區。是不是要先滿足國內的文化需要,先接受國內觀眾的評價。

文化部禁止藝術團國外鍍金

  這些活動往往采取自付場租、對外贈票以及組織觀眾的運作模式。有的甚至動用政府經費,不計成本、不看對象、不講實效,通過不實報道或炒作來達到撈取名利的目的。既浪費了人力物力財力,也損害了國家藝術尊嚴,助長了形式主義之風,造成極為不良的社會影響。

  文化部在《關於堅決製止國內藝術團組赴國外“鍍金”的通知》中要求,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要規範和加強外事管理工作,加大監管力度,著力糾正因公出國團組中存在的“四風”問題,加強出國藝術團組的目的性和實效性,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堅決阻止各類“鍍金”活動。

文化部禁止藝術團國外鍍金

  文化行政部門對未納入國外著名演展場所演出季、以全自費和租場方式進行的演展活動一律不予批準,堅決杜絕政府資助項目赴國外“鍍金”。未經文化部及我常駐國際組織代表團的同意,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對國內藝術團組和個人赴國際組織總部辦公場所舉辦的演展活動一律不予批準。

  通知明確指出,文化部各直屬單位不得參與組織或支持國內藝術團組和個人赴國外著名演展場所或國際組織總部辦公場所舉辦的“鍍金”活動。同時還建議我駐外機構要發揮好監督作用,對此類“鍍金”活動不予支持,不題詞、不站台、不剪彩、不代為邀請觀眾和贈票,防止相關單位和個人借此撈取宣傳資本。

  通知還要求各級文化行政部門樹立正確的對外文化交流政績觀,引導各類藝術團組更加健康有序地出國開展文化交流與合作,為我國文化軟實力的持續提升和國際影響力的不斷增強發揮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