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局全麵封殺吸毒嫖娼藝人 未有明確時間限製
東方女性網綜合 總局“劣跡令”正式下發,廣電總局的一份通知明確要求,不得邀請有吸毒、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者參與製作廣播電視節目、網絡視聽節目,暫停播出有吸毒、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者作為主創人員的電影、電視劇、各類廣播電視節目以及代言的廣告節目。這意味著黃海波、高虎、寧財神等人的電視劇作品將遭遇禁播,而文章、姚笛則暫時安全。
除此前提及的電視劇作品外,由“劣跡藝人”參與製作的電影、電視節目、網絡劇、微電影等也都被要求暫停播出。通知全文如下:
新廣電辦發[2014]100號文件
《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強有關廣播電視節目、影視劇和網絡視聽節目製作傳播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廣電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新聞出版廣電局,總局機關各司局,中央三台,中國電影集團公司,中國電影股份有限公司,電影頻道,中國教育電視台:
一段時間以來,個別編劇、導演、演員等廣播影視從業人員因吸毒、嫖娼等違法行為被公安機關查處,其行為觸犯了法律法規、敗壞了社會風氣,尤其是作為社會公眾人物,損害了行業形象,造成很壞的社會影響,對廣大青少年健康成長尤為不利。廣播影視作品是傳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載體。濻厀曆來倡導廣播影視從業人員遵紀守法,自覺踐行社會主義道德,抵製庸俗、低俗、媚俗之風;曆來倡導廣播影視文藝工作者追求德藝雙馨,通過優秀作品和良好形象在社會上傳播正能量。為進一步淨化音頻、熒屏、銀幕和網絡環境,營造良好從業氛圍,現重申有關要求如下:
一、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要堅持正確導向,不得邀請有吸毒、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者參與製作廣播電視節目;不得製作、播出以炒作演藝人員、名人明星等的違法犯罪行為為看點、噱頭的廣播電視節目;暫停播出有吸毒、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者作為主創人員參與製作的電影、電視劇、各類廣播電視節目以及代言的廣告節目。
二、各級有線電視網絡公司在電視視頻點播、電視回看等業務服務中,暫停播出(點播)有吸毒、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者作為主創人員參與製作的電影、電視劇和各類電視節目。
三、城市電影院線、電影院、農村電影放映院線和電影隊暫停放映有吸毒、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者作為主創人員參與製作的電影。
四、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暫停傳播有吸毒、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者作為主創人員參與製作的電影、電視劇、網絡劇、微電影和各類節目,不得邀請有吸毒、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者參與製作網絡視聽節目、網絡劇、微電影;不得製作傳播以炒作演藝人員、名人明星等的違法犯罪行為為看點、噱頭的網絡視聽節目;
五、在廣播影視對外交流中,暫停有吸毒、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者作為主創人員參與製作的電影、電視劇和各類節目的贈送、銷售和交流。
特此通知
■微評
@扒皮王:意思就是文章(85.1)又可以出來蹦躂了唄!雖然婚內出軌不算違法,隻是道德問題,但我個人認為,婚內出軌比單身嫖娼更可惡。
@藍雲兒7:既然是公眾人物就應該潔身自好,給大眾樹立好榜樣。做不到就拉黑,支持!國內的演藝圈是該好好整整,不然外國藝人就該來占領中國市場了。
@多一顆牙齒齒:這是形象的問題。每個人都會犯錯,知道會被發現還犯,那就要為自己犯的錯負責。若大眾整天看著一群吸毒嫖娼的人在屏幕上跳來跳去,你讓那些價值觀還未完全建立的未成年人情何以堪?!
@西山張耷:作品不是演員個人的,還有很多人的勞動成果,況且很多版權是花錢買的,演員對於作品價值的貢獻度應市場說了算。
@健行_健遠:給做人的機會,不能給做藝人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