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廟方丈放高利貸 弟子跑了(3)
兩年時間過去了,位於富春路78號的別墅已被法院拍賣,而周明升再沒有在福鼎出現過。有人說他離境逃到了某個島國,但在福鼎市公安局的出境記錄裏並沒有他的離境信息。
與周明升一樣,融資規模更為龐大的周問斌同樣選擇了跑路。
界空大和尚記得,周問斌離開福鼎前,曾兩次帶領父母雙親、妻兒等6人上山,6人並排長跪昭明寺向他承諾“3年還清‘三寶錢’”。當時那個聲淚俱下的場麵讓界空大和尚頗為不忍,也陪著下跪落淚。
周問斌遠走他鄉後偶爾會給界空大和尚去電話,告訴師父自己在青海打拚。有時也會彙一些錢過來,但每次並不多。其中有一次,幾萬塊錢分了多家銀行彙出。
香港籍的張華是福鼎目前唯一一起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而被公安部門網上追逃的“三寶”弟子。
據楊文德介紹,如今,張華每日在香港吃齋念佛,他一直想回福鼎到昭明寺去看看佛塔與界空大和尚,但他不敢,“怕被公安局抓捕”。
“眾生痛苦我痛苦”
2011年,楊文德與外甥張華,以及自己公司的助理李琳一起皈依佛門。皈依師界空大和尚為楊文德賜了“圓融”的法名。
在佛教語中,“圓融”意為破除偏執,圓滿融通。楊文德喜歡這個法名,更喜歡這其中的禪意。
如果4年前不從杭州到福鼎,楊文德也許隻是一個虔誠的佛教徒。但在這4年裏,楊文德“無意中”成為外甥張華的得力助手,並先後擔任了華德貿易、華信貿易、福華茶藝3家公司的法人代表。
出生於杭州的張華,1980年隨父母移居香港,之後在福建泉州完成大學學業。其父是香港知名企業家張明法,曾在廈門、溫州等地開發多個房地產項目。2003年,張華出任福鼎華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負責開發彼時福鼎最高檔的樓盤——華鑫錦繡苑。此後的2007、2008年,華鑫房地產公司連續兩年被評為福鼎市“納稅大戶”。
華德貿易總經理助理李琳告訴記者:“2010年,為了開發‘華鑫文化一條街’項目,公司開始向身邊朋友、熟人借款。有的是楊文德借的,有的是張華借的。數千萬的借款絕大部分都有抵押物。”
2013年初,由於資金鏈趨緊,張華以及楊文德名下的公司支付利息出現異常,大部分債權人開始到法院起訴,少部分人則選擇了到公安局報案。
李琳表示,在法院起訴的金額共計7300萬,除3筆合計850萬元沒有抵押物外,其餘均在當地房管局辦理了房產抵押手續。而在公安局報案的,除1筆債務轉移外,共有6筆合計2110萬元借款,大部分都有房產質押。
同年5月的一天,正在廈門某銀行辦理業務的楊文德被警方抓獲,那一刻他才得知自己與張華已成為福鼎市公安局的網上追逃人員。與此同時,張華、楊文德個人與名下公司的房產,以及被疑為關聯企業的共計160餘套房產被凍結。
經過申訴,楊文德於今年4月4日取保候審,結束了漫長的羈押。而張華自2012年底回到香港後,再未露麵。
在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的“法律意見書”中,律師劉麗坤指出,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之規定,債權人並未向社會公開宣傳,借款對象也沒有達到“司法解釋”規定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30戶以上”,故案件不具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構成要件,公安機關將民事借款、擔保行為定性為刑事案件混淆了罪與非罪的界限。
然而,福鼎市公安局副局長卓乃明並不認同上述觀點,他表示:“這起案件是張華與楊文德的共同行為。不特定人群的‘眾’,我認為是三人成眾,還有一個構成要件是20萬以上,這是一個選擇項,具備其一即可。”
卓乃明直言,張華與楊文德被凍結的資產完全可以償還債務,隻要張華回來就好處理。他曾計劃赴港去做張華的筆錄,但上級怕在香港引發糾紛,隻好作罷;他還通過做張華母親與愛人的工作,想勸張華返回福鼎,但一直無果。
取保候審期間,楊文德說自己心力交瘁、度日如年。他希望公安部門能從化解矛盾的角度出發,先期解凍部分資產。他認為隻要能先處置一些資產,這個“死結”就能解開,問題會一步步迎刃而解。
“我急不是為自己急,我是為債主急。正所謂眾生痛苦我痛苦,眾生歡喜我歡喜。”楊文德手捏佛珠喃喃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