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留陌生人住宿僅為陪說話打了誰的臉(3)
如今已有法律規定,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子女若不這麼做,父母可以舉證維權,將子女告上法庭。但在現實中,若非情非得已,哪個父母願意與自己的子女對簿公堂?即便是依靠法律強製執行。
子女“常回家看看”了,可其中又有多少真情實意,老人們又因此而得到多少真正的慰藉,也很難講。本應作為義務和本分的事情,如果需要法律來維係和強製執行,那也不能不說是滑稽和無奈了。
製度、規則都不是萬能的,在此,我們依舊願意相信,麵對生養自己的父母,所有的女子還是有反哺之心的。
被打了臉的子女們,快快改過自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