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黃毅清缺席法院協議離婚 黃奕改時間(3)
上周末,黃毅清受訪稱已跟黃奕簽字離婚,女兒撫養權歸媽媽。而隨後黃奕律師孫加鋒則否認了該說法,稱雙方還處於“離婚協商階段”,婚還沒離成。8日晚,黃毅清怒發一份有他和黃奕簽名的協議,稱“既然簽了協議按了手印還要謊稱沒簽沒這回事的話,那就當做沒簽吧,法院見。”
但其曬協議書的做法,很快就有網友和知情人紛紛出來為其“糾錯”:“簽字離婚的協議書必須要法院裁定後才能生效,不是說兩個人說簽字了就算離婚了,法院該走的程序還得走,比如法官會問‘是否自願離婚’等等,如果有一方反悔或不到場就無法完成最後的協議離婚程序。”黃奕律師孫加鋒也表示:“這份協議並沒有通過法院以及民政局,所以未生效,無法律效用。”
隨後,黃毅清也刪除該微博。但8日晚上11時58分,黃毅清再發微博稱:“今天看到某人6月開銷的清單,上麵寫著兩萬付給‘微博運營’,工作人員(水軍)的任務是‘三千條評論/天’,既然這樣,給你們來這裏湊評論數吧。晚安。”暗指黃奕6月份請水軍,該微博被網友諷刺“何棄療”,奉勸“趕緊去吃藥”。隨後,黃毅清再次刪除該微博,並於第二天缺席法院協議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