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散女兒來相認 恰遇父親家中拆遷分3套房
導語:房子拆遷後住房條件改善原本是好事,可鎮海的李老漢最近卻愁白了頭。原來房子拆遷後親生女兒來認親,李老漢想送一套房子給女兒,卻遭到了老伴和兩個繼子女的反對。兩邊都是親情,為了解決房子問題,左右為難的李老漢到鎮海法院起訴要求離婚分房子。昨天,鎮海法院就調解了這樣一個離婚案件。
年輕時家裏太窮,“老婆”帶著孩子跑了
李老漢,今年65歲,24歲時曾結過一次婚,但沒有婚姻登記,兩人育有一個女兒。
由於當時李老漢家實在太窮,老漢微薄的收入沒有能力養家,在女兒小李2歲時,妻子忍受不了清苦的生活帶著女兒離家出走,後來改了嫁。自己給不了家人更好的生活,李老漢雖然難過卻也無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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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一個人打工生活的日子又過了20年。43歲那年,李老漢經人介紹認識了36歲的朱阿姨,朱阿姨帶著10歲的女兒和8歲的兒子。李老漢和朱阿姨一見傾心,在交往中,兩人感覺生活誌趣相投,性格相近,相處得不錯。
兩人很快結了婚,朱阿姨賣掉了餘姚老家的祖屋,搬來和李老漢同住,另外兩個繼子女也跟了李老漢的姓。李老漢和朱阿姨感情很好,視兩個繼子女為己出,一家人過著幸福的小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