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司機拒在老板家過夜 離職後成 通緝犯

編輯:東方女性2014-10-20 11:06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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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程先生入職一家公司當司機,三天後他因拒絕老板朱某的非分要求,被告知不用再上班。孰料,程先生另尋工作上班沒多久,又被辭退。他打聽得知,原來是前老板將他資料發了朋友圈,稱其是“通緝犯”。

  拒絕在老板家過夜

  今年28歲的程先生是名退伍軍人,長得帥氣陽光也很結實。7月17日,他進入珠江新城一家化妝品公司上班,當老板的私人司機,上班時間為上午9時30分到下午6時。“工資是3500元一個月,有時還要看老板的需要,不排除有加班的情況。”

男司機拒在老板家過夜 離職後成“通緝犯”

  7月21日,朱某先是到番禺喝酒,後又來到珠江新城一家酒吧再喝,一直到深夜12時許,程先生表示,當晚朱某也勸他喝酒,但他沒肯多喝。兩人離開酒吧時,都是清醒狀態。

男司機拒在老板家過夜 離職後成“通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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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讓程先生想不到的是,他將朱某送回到家後,朱某卻留他在家中過夜,他覺得這是非分要求,當場拒絕。兩人還因私人司機的工作時間和安排發生爭執。程先生離開朱某家時,朱某說,“你這麼忙上什麼班,走人算了。”氣憤不已的程先生便提出辭職。

  另尋工作又被解雇

  不久,程先生換到天河區一家貸款公司上班,月薪四五千元。剛上幾天班,在本周二下午,程先生突然接到公司財務總監的通知,讓他第二天不要再來上班。而原因隻說是老板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