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立為演員發聲要保險 網友要求演員先報收入(3)
近幾年來娛樂圈裏出了不少安全事故,有關演員與劇組因賠償問題所產生的糾紛也接二連三。在一般大眾的印象中,演員本來就是高收入群體,值得為了點錢鬧得這麼不愉快嗎?其實,並非每個演員拍一出戲就能收入上百萬,也有不少人和我們一樣,演戲就是上班打卡,演完了領一份工資就走人。更何況,娛樂圈裏並非隻有明星,場工、燈光師、化妝師、替身演員......他們的權益同樣需要得到保障。再者,就算是本身已經富得流油的明星又怎樣?他同樣是一個公民,同樣有權利維護自己作為一個勞動者的基本權利。

其實,不管是在國外還是在我國港台地區,對於演員的基本權益都有相對成熟的保護機製。例如,在國外不管是主演還是群演,隻要一進組,就會跟劇組簽署非常詳細的保險合同,連身體的重要部位都會明確寫入其中,一旦演員出事,就會有合同來規範監督劇組進行賠償處理。而在我國香港地區,劇組不為演員購買意外保險即屬於違法,是不允許開機的。經紀公司還會在與劇組簽署的合同上標明爆炸戲的危險程度以及購買什麼程度的保險。這些相對完善的例子都可以給我們更多參考。
內地的影視行業如今已經到達一個騰飛的階段,以後拍戲的劇組會越來越多,也會有更多外國的劇組、演員到內地拍戲,與內地劇組合作,如何保障演職人員在拍戲時所應該享有的安全保障?萬一發生事故是否有完善的賠償機製?對於內地劇組來說,都還需要一段漫長的學習過程。
律師普及:不同演員可尋求不同保障

本報記者連線了湘永律師事務所的廖建勳律師。首先,他就“社保”向讀者做了簡單普及:“社保即社會保險,指的是五種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隻要你跟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那麼用人單位就有義務幫你購買社保。此外,所謂五險一金裏的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大家平時都統稱五險一金,實際上住房公積金在法律意義上不屬於社保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