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除夕槍殺6人案嫌犯一審獲死刑(2)
其間,還進行了相關債權債務的清理,決定選擇在農曆大年三十,在當地村民都依照風俗在家裏燃放鞭炮、準備年飯之時實施報複行為。
2014年1月30日17時左右,被告人邵宗其駕駛吉普車攜帶裝好子彈的7.62毫米口徑自動步槍到達被害人邵宗華家,首先向站在院子裏的邵宗華的兒子邵永成開了一槍,隨即又向邵宗華的父親邵維誌、母親陳玉仙、女兒邵婭楠進行掃射,然後進到廚房向邵宗華及其妻子劉金春連開數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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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邵維誌因被槍彈三次擊打致腹腔髒器嚴重損傷伴失血性休克而當場死亡,被害人劉金春被槍彈五次擊打在送往醫院過程中因內髒損傷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被害人邵宗華因被槍彈擊打受重傷,邵永成、陳玉仙則分別因被槍彈擊打受輕傷而被送往醫院治療,被害人邵婭楠僥幸逃脫未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