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買養老險試點稅收優惠
昨日下午,國務院正式發布《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幹意見》,該意見被業內稱為新“國十條”,這是時隔8年後國家層麵再次對保險業出台“頂層設計”。其中最引人關注的一點即是業內呼籲多年的個稅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終於落地。
新“國十條”中明確指出,要適時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是指個人收入中用於購買商業補充養老保險時,其應繳個人所得稅可延期至提取保險金時再交稅。目前普遍是個人收入納稅後才交納保費,這對投保人有一定的稅收優惠,有望能拉動個人購買商業養老險的需求。
據了解,保險業內提出實施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試點已有10年,其中上海作為首個試點率先實施的呼聲最高,試點方案已經成型,並曾多次上報各部委。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壽原董事長楊超也曾提出“實質性啟動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試點”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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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稅收遞延對於投保人有非常大的稅收優惠。並且,所得稅的起征點會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不斷提高,等到投保人退休領取保險金時,還可能存在獲得減免的可能。知情人士昨天向北青報記者透露,保監會也與各部委充分溝通協調,此前財政部較為謹慎,目前已取得財政部對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的支持。在國際上對於個人年金進行稅收優惠是普遍做法,旨在鼓勵居民購買養老保險,增強自我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