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交友不慎 年幼女兒遭男友強奸5年(2)
為了照顧女兒,蘇某某也將年僅11歲的小麗接到東莞一起生活。蘇某某每天都要務工,沒有空餘時間照顧小麗,就將小麗留在出租屋內,由賀某某照顧小麗。賀某某為了和小麗拉近距離,要求小麗改姓賀,以後叫賀麗。
據小麗回憶,2008年春節前的一天,賀某某趁小麗洗澡的時候,故意用冷水潑到小麗身上,然後將小麗抱到床上擦幹身上的冷水,用脅迫的方法將小麗強奸,並威脅小麗不能將強奸的事情告訴蘇某某。那一年,小麗僅僅1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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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女長達5年被玩於股掌
2009年2月份,蘇某某來到南海黃岐務工,將小麗也接到鹽步某小學讀書,賀某某也跟來黃岐。小麗事發後供述,賀某某繼續對其強奸猥褻,如果在強奸前小麗不同意就威脅說要殺了小麗,或者直接用暴力的方法毆打小麗屈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