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歲老人報假警稱被騙走11萬目的為自己管養老錢

編輯:東方女性2014-10-20 11:23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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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11萬元被人騙了......”8月21日晚上,86歲的張婆婆撥打110報警。民警趕到現場後發現,“騙”走她錢的不是別人,而是她的大兒子。原來婆婆將存單給二兒子保管後,大兒子便帶著婆婆去掛失,如今存單、存折及銀行卡均被大兒子拿走,新密碼婆婆也不知道。   接警 86歲婆婆:我的養老錢被“騙”了

老人報假警想管養老錢

  “我的養老錢11萬被人‘騙’走了!”8月21日晚上8點11分左右,沙區110快速接處警二大隊的秦新和楊曉輝接到86歲的張婆婆報警。

  “我的存單、存折都沒了......”電話中,焦急的婆婆隻是不斷地重複自己被騙了,由於婆婆聽力不好,民警問什麼她也說不清楚。這時,婆婆的兒子拿過電話向民警表示,母親的存折、存單、工資卡被人掛失後改了密碼,請民警趕緊去一趟。

  難道是針對中老年人的電信詐騙?如果沒有本人的身份證,外人是如何到銀行去掛失的呢?帶著滿腦子疑問,民警匆忙趕往老婆婆家,到達天星橋一小區敲開了這位老婆婆的家門。開門的是張婆婆本人,她今年已經86歲,走路有些不便,聽力下降,眼睛也花了,提起這件事,她坐在沙發上很懊惱。

老人報假警想管養老錢

  民警詢問發現,原來“騙”走婆婆錢的人,是她的另一個兒子。

  事件 11萬存單:大兒改了密碼拿走存單

  據悉,86歲的張婆婆老伴早年離世,現在獨自居住在天星橋附近一小區。家中幾乎沒有什麼像樣的家電,她也隻能做一些簡單的家務活。

  老人共有3個子女,平日都是由二兒子、53歲的李翔負責母親的飲食起居。

  “我雖然沒有與母親一起住,但我幾乎每天都過去,負責她的起居生活。”李翔表示,他每天下班都會順路到母親家看看。

  今年5月,張婆婆將自己的五六張銀行存單、存折、工資卡都交給了李翔。“我老了,你幫我保管這些錢,需要的時候幫我取出來。”張婆婆說,她的積蓄有11萬元。

  這件事很快就被大兒子李飛知道了。8月21日上午,李飛來到母親家,提醒母親不能把錢全部給李翔。

  “在他的鼓動下,我就跟著他出門了。”老人說,當天,李飛帶著她來到各家銀行,將之前給李翔保管的存單、存折以及工資卡全部辦理掛失。

  張婆婆表示,她跟著去了幾家銀行,都是兒子代她填單子、輸入新密碼等。很快存單、存折和工資卡都重新辦理好了,但新的密碼張婆婆卻不知道。李飛將母親送回家後,還將新辦的存單、存折、工資卡,以及她的身份證都拿走了。

  結果 老人說被騙:其實是一場家庭糾紛

老人報假警想管養老錢

  當天晚上,李翔來母親家時,張婆婆將白天的經曆告訴了二兒子。

  “他怎麼能這樣!”李翔氣急敗壞地撥打了哥哥的電話,可哥哥卻沒有接聽。當問及母親新辦的存單和密碼時,母親也表示“完全不知道”。張婆婆和李翔越想越氣,撥打了110報警。

  “我的養老錢11萬元被人‘騙’走了。”當晚8點11分左右,沙區110快速接處警二大隊的秦新與楊曉輝接到兩人報警,立即趕到張婆婆家。

  “一開始,張婆婆報案說自己被騙了,我們還以為是詐騙案件,結果一問才知道是一場家庭糾紛。”秦新告訴記者,他們也嚐試與李飛聯係,卻無法聯係上。這時,張婆婆的三女兒回來了,也無法聯係上大哥。

老人晚年生活

  進展 民警協調:希望協商保管養老錢

  隨後,民警將張婆婆帶到覃家崗派出所登記,並繼續聯係李飛。

  民警介紹,終於聯係上李飛後,他在電話中表示,他們(兄弟之間)之前存在財產糾紛,不願意退出這部分錢。據老人二兒子說,之前老人生病住院期間,大哥出了部分錢,因此大哥認為老人的錢應該由他保管。

  民警稱,老人要求大兒子把存單等拿回來,老人要自己保管。目前,派出所正在協調,希望一家人可以協商解決保管老人養老錢的問題。

  不過,民警表示,由於這事不屬於刑事案件,如果協商不通,就需要當事人通過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來解決。(除民警外,文中當事人均係化名)

  律師說法 養老錢誰管 應尊重老人意願

  老人報警說被“騙”了,大兒子的行為是詐騙嗎?昨日,重慶靜升律師事務所律師鍾雨江接受采訪時表示,大兒子的行為不構成刑法上的“詐騙”。詐騙必須是采取虛構事實、隱蔽真相,非法侵占他人財產為目的的行為。

老人報假警想管養老錢

  鍾雨江表示,目前在我國的民法上沒有“養老錢”這個概念,因此它不屬於一個法律術語。這11萬元是老人的積蓄,屬於她的個人財產,根據物權法和民法通則,老人具有對這筆錢的自主支配權。

  老人無行為能力 可指定監護人

  不過,鍾雨江提出,如果老人年紀大,身體狀況不理想,或患有老年癡呆,個人財產無法支配的情況下,她的子女和配偶可以代管這些財產。但這些財產在代管過程中,隻能用於老人的生活起居、聘請保姆和看病吃藥等方麵。子女不能隨意將錢用於自己的開銷,否則屬於侵權行為。

老人報假警想管養老錢

  當老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可根據民法通則以及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返還,如果造成損失可以要求賠償。

  另外,鍾雨江介紹,我國還有指定監護人的法律製度,但現實生活中卻很少有人使用。如民法通則就規定,如果老人是無行為能力人和限製行為能力人,住所地的居委會委員或村委會委員指定誰來監護,如被指定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