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練槍誤殺教練 現場視頻已移交當局

編輯:東方女性2014-10-20 11:23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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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美國拉斯維加斯39歲的退伍軍人查爾斯·維卡在射擊場教一名9歲的女孩射擊時,由於小女兒觸動扳機時過於緊張,掌控不好方向的她竟射向了身旁的教練維卡,而不幸中槍的維卡於當晚9時在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小女孩的父母記錄下悲劇發生時的畫麵。目前,現場視頻已移交當局配合調查,據了解,美國法律是允許未成年在監護下用槍,目前事件處理未知。

  視頻中,維卡正在聚精會神的教小女孩用兩隻手握住烏茲衝鋒槍,並垂直看向射擊目標。學會射擊的基本動作之後,他試著讓小女孩自己射擊,第一槍非常順利。

  然而,當維卡讓她調整方向對準目標並試著進行連發的時候,意外發生了,小女孩因射擊後槍體的巨大反衝力而鬆開了握槍的雙手,瞬間槍口朝向了左方,發射出的子彈不幸擊中了身旁維卡的頭部。

  對於維卡的意外身亡,親友們都吃驚不已並紛紛表示哀悼和惋惜。據悉,盡管目前美國法律有明確規定,不允許未成年人擅自使用槍支等危險武器,但法律卻允許未成年人在家長的監護下使用。

  據報道,莫哈維縣警長辦公室26日發表聲明稱,25日一名9歲女童在父母陪同下向39歲的射擊場教練查爾斯?瓦卡(Charles Vacca)學習如何使用自動衝鋒槍,但她在射擊時失去控製,擊中瓦卡頭部致其死亡。

  該射擊場負責人表示,射擊場允許8歲及以上兒童在成人陪同下使用槍支,營業10年來從未發生過事故。

  據他稱,瓦卡是一名退伍軍人,已在射擊場工作兩年。事發時女孩父母用手機錄下了全過程,並已將視頻移交給當局配合調查。

  而且據我分析,美國刑法的刑事責任年齡應該不可能為9歲,所以該小女孩也是不用承擔刑事責任的。

  對於一般公民來說,隻要達到一定的年齡,生理和智力發育正常,就具有了相應的辨認和控製自己行為的能力,從而具有刑事責任能力。

  我國《刑法》第十七條,對刑事責任年齡作出規定如下:

  一、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二、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三、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四、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資深刑事辯護律師,法邦名律聯盟刑事專家團團長,宋曉江律師分析,刑事責任能力是我們承擔刑事責任的資格,而年齡是確定是夠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關鍵因素之一。如果沒有達到法定的責任年齡,就不具備相應的責任能力,是沒有承擔相應責任的資格的。

  這美國姑娘真是賺大發了。殺了人,也玩了槍,還不用負責人。年輕真好,做美國的年輕人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