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慘遭黑車司機性虐4天

編輯:東方女性2014-10-20 11:23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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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的社會風氣,讓人出門在外真的是一點安全感也沒有,8月25日濟南市發生了一件讓人憤慨的事情,一女大學生在去青島體驗回來的路上搭了一輛黑車,誰也不會想到,這輛黑車將給她的人生及身體帶來重創!   2014年8月25日8時54分,濟南市中區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一北京市民的報警電話,稱其女網友金某(22歲)向其發短信稱被人綁架。接到報警後,市中分局指揮中心高度敏感,立即向分局領導做了詳細彙報,同時指令七賢派出所立即出警查找。

  七賢派出所接110指令,報警人孫先生(男,41歲,戶籍地北京)稱其朋友金某(女,22歲,在校大學生)被綁架。報警人稱金某趁嫌疑人不備,使用嫌疑人手機給孫某發了一個短信。短信說金某被一個男的綁架到了一個叫“龍莊”的地方。

  派出所民警根據掌握的線索迅速對轄區村莊進行大麵積清查。當民警清查到雙龍莊一處出租屋的時候,民警看見二樓一個房間的門剛剛從裏麵關上,民警隨即上前敲門。屋子內沒有聲音也一直不開門,民警繼續敲門。開門的是一名大約50歲的男子。民警對該男子進行盤查,該男子拒絕民警進屋。發現可疑後,民警進屋看見一年輕女子蜷縮在牆角的沙發上,身上裹著床單,臉上有傷。民警詢問該女子的姓名,該女子稱叫金某,並給民警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證。民警確認該女子就是給孫先生發短信報警的人。

  民警迅速將屋子內的嫌疑人控製。經訊問,該男子代,某(男,52歲,遼寧省撫順人)。民警將該男子帶回派出所訊問,將受害人金某送醫院進行相關檢查。經詢問受害人得知,金某趁暑假期間於2014年8月21日到青島參加體檢,體檢後於當天下午獨自一人乘火車從青島到濟南轉車去泰安。2014年8月21日18時許,金某到達濟南火車站後準備到濟南西客站轉車去泰安,嫌疑人代某在濟南火車站遇見了金某,隨即與金某搭訕,稱要騎電動車送金某去西客站。嫌疑人代某用電動車將金某帶到了其住處,對金某實施了捆綁、堵嘴、毆打、恐嚇、強奸,並利用性藥品和性工具對金某實施多次性虐待。

 濟南警方火速偵破:接警後120分鍾即將嫌疑人抓獲

  摸排在七賢派出所轄區各個村莊迅速展開。為爭取時間,派出所民警全員出動,一戶一戶地查找嫌疑人。當清查到雙龍莊一處出租屋時,民警發現二樓一個剛剛關上房門的房間十分可疑,隨即上前敲門。起初,屋內沒有任何應答。民警繼續敲門後,一名50歲左右的男子前來開門。但對於警方進屋清查的要求,該男子找出各種理由拒絕。

  男子的態度愈發讓民警覺得可疑。堅持進入屋內後,民警立刻發現一名年輕女子蜷縮在牆角的沙發上。女子臉部有傷,雙目紅腫,神情恍惚,身上僅裹著一條床單。對於民警的到來,該女子起初沒有任何反應。民警詢問其姓名,女子說金某,並從屋內一黑色背包中拿出身份證件向民警出示。據金某稱,自己是被屋內男子綁架至此並被強奸,已經好幾天了。  經過進一步勘查,民警確認該女子金某就是向報案人孫先生發出那條求救短信的人。民警迅速將屋內的嫌疑人控製,帶回派出所訊問。同時立刻將受害人金某送往醫院進行相關檢查。

  嫌疑人曾有多次前科:4天裏多次毆打、強奸、性虐受害人

  經過審訊,犯罪嫌疑人代某,男,52歲,遼寧省撫順人。8月21日晚7時許,代某騎電動車在濟南火車站轉悠時,遇見了剛下火車的受害人金某,隨即與其搭訕。得知金某要去濟南火車西站轉車去泰安後,代某即表示可送金某去,收費50元。最後,兩人以30元的車費價格談妥。據代某交代,他並不認識去火車西站的路,隻是看見金某一個人出門,想趁機騙點錢。直到誤了發車時間,金某十分氣憤,要求代某送自己回到火車站。代某以電動車太慢為由,中途換了一輛三輪摩托車。隨後,代某將受害人金某帶至自己在雙龍莊的住處,對其實施了捆綁、堵嘴、恐嚇、強奸,其間多次利用性藥品和性工具對金某實施性虐待。  犯罪嫌疑人代某自稱自己多年來被三任女友多次傷害。當被質問為何要以如此手段對待一個素不相識的22歲年輕女子時,代某稱:“你就當我心理變態吧,我就是要報複。”

  受害人金某告訴民警,8月21日晚上,代某先是以送自己去濟南火車西站為由,騎電動車帶著自己在市內轉了很長時間。後又換了一輛三輪摩托車,並將自己帶至其家中。正是在這輛三輪摩托車上,代某對金某實施了第一次強奸。金某說,當時自己曾拚命反抗,但代某死死掐住自己的脖子,並威脅“再反抗就弄死你”。金某十分害怕,最終放棄了反抗。

  據金某稱,其被代某挾持到家中後,一天之中被毆打、恐嚇、強奸、虐待多次。同時,代某對自己看管非常嚴格,幾乎寸步不離。每晚睡覺前都要綁住自己的手腳,用抹布堵住嘴,並緊鎖房門。金某是從樓下嬉鬧的孩子口中,偶然聽到自己所處位置是“龍莊”。直到25號早晨,金某趁代某做早飯不備,偷偷使用代某的手機給網友孫先生發出了那條求救短信。

  據警方核實,從1983年至今,代某先後4次因盜竊、拘禁、猥褻婦女被公安機關處理。分別是:1983年,因強奸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0年;2010年,因非法拘禁婦女被公安機關處理;2012年因猥褻婦女罪被警方處理。此外還有一次盜竊罪前科。

  在犯罪嫌疑人代某雙龍莊的租住處,警方發現了一張刑滿釋放證明。證明顯示,代某於2013年10月剛剛被刑滿釋放,距離此次作案尚不足一年。

  目前,犯罪嫌疑人代某因涉嫌強奸罪,已經被警方刑事拘留。

  在民警的審訊攻勢下,嫌疑人代某如實交代了綁架、強奸金某的犯罪事實。現代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