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霆鋒、張柏芝婚變全因金錢 6月6日端午節簽字離婚
《忽然一周》封麵
鋒芝這種全家福將來應該很難見到了。
鋒芝破裂全因金錢?
據周刊報道,鋒芝婚姻亮紅燈,兩人在理財投資、子女教育方麵的理念衝突是最大原因。據《忽然一周》報道,2011年初謝霆鋒曾想買一棟叫價約900萬元人民幣的豪宅給Lucas,但張柏芝極力反對,反向其索要4000多萬人民幣去炒樓。有謝霆鋒身邊友人透露,男方曾忍不住問友人“究竟老婆是愛他還是更愛錢?”
近來又傳張柏芝有意以1.06億人民幣買豪宅,她再問謝霆鋒拿4000萬人民幣,但遭到拒絕。周刊指,當時的張柏芝曾發短信給謝霆鋒,揚言“我會和兩個兒子消失,你一定會後悔”。收到短信的謝霆鋒一氣之下將手機丟到地上,沒有人敢開口問,但有人表示看到了短信內容。
有知情者稱這並非第一次,張柏芝在2008年發生豔照門事件時,就曾帶著兒子Lucas飛赴泰國向正在拍戲的謝霆鋒賠罪。當時的她在酒店房間等謝霆鋒,一見到老公即抱著Lucas跪地,祈求原諒,稱如果謝霆鋒不原諒她,她就寧願死,還抱著兒子走到陽台,嚇得謝霆鋒趕快將她抱緊。
鋒芝6月6日簽字離婚?
周刊裏最讓人震驚的消息便是鋒芝兩人6月6日將回港簽字離婚。為此,記者多方查證,張柏芝的經理人Em ily截至發稿前仍不接聽電話,隻是在微博上呼籲,“請大家給她多點空間”。但南都記者從知情人處了解到,張柏芝目前《影子愛人》在華僑城的戲份已經拍完,其他戲份也是壓縮到最短的時間內完成,6月5日便可拍完全部戲份,似乎確實要返港處理事務。
謝霆鋒方麵,有知情人士透露,對婚變一事保持沉默的謝霆鋒,離婚態度堅決,已找律師辦理離婚,還和公司商量用什麼方式公布離婚消息。不過謝霆鋒的經理人曾向南都記者透露,謝霆鋒為電影拍攝將在馬來西亞待到7月初才能回港,他也並未聽到霆鋒將於6月6日回港的消息。
南都記者也采訪了香港律師梁廷鏗,他表示鋒芝如若婚姻破裂,就需先簽訂分居協議,之後才能向法院申請離婚,而兩人要正式解除婚姻關係至少要一年半的時間。但梁律師也指出,依據香港法律,離婚協議書的簽訂並不要求當事人雙方麵對麵簽下,雙方隻需要同各自律師見麵協議即可,如謝霆鋒也可以在馬來西亞指示香港律師幫他處理,而文件協議等可以以信件形式寄過去給當事人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