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建國今日獲釋 將赴廣西尋妻

編輯:東方女性2011-10-30 08:43娛樂
字體:
瀏覽:46次
10月15日鄧建國被拘留。(資料圖片)
10月15日鄧建國被拘留。(資料圖片)

  因違反“限製高消費令”,鄧建國在今年10月15日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拘留15天。有媒體報道,鄧建國幹兒子劉某華聲稱鄧29日已重獲自由。信息時報記者從廣州中院獲悉,法院執行文書記載的釋放日期是10月30日,劉某華的說法並不準確。

  幹兒子聲稱:鄧建國昨獲釋 將赴廣西尋妻

  昨日,鄧建國幹兒子、《公主出山》演員之一的劉某華向部分媒體透露,稱鄧建國由拘留當日算起至昨日,十五天的扣押期已期滿,於昨日早上8:30拘留所辦公時間開始,鄧建國正式重獲自由。為替幹爹接風,劉某華表示準備了柚子葉及許多精美點心。

  劉某華稱在幹爹被拘期間,曾多次前往探望。他透露,拘留所每次探望隻準1~2人,期間可送錢給鄧建國買生活用品,原本裏麵不準抽煙,由於表現良好,有時也獲獎勵可買香煙,一旦家中有急事,或者在律師的陪同下,也可按特殊情況借用電話。在這15天拘留期間,鄧建國完全遵照政府提供的基本膳食標準,並沒有像很多同室人員那樣,要求每頓加3元“加菜”。

  鄧建國的19歲嬌妻黃梓琪在其被拘留後曾接受媒體采訪,表示兩人結婚後相處很不愉快,天天吵架,並說後悔嫁給鄧建國。對此,劉某華還稱,鄧建國目前身體狀況良好,已計劃立刻前往廣西來賓與黃梓琪見麵,試圖挽救婚姻。

  廣州中院:今日才釋放鄧建國

  然而,信息時報記者昨日從廣州中院了解到,法院執行文書上記載,鄧建國的釋放日期是2011年11月30日。因此鄧建國應在今天上午才能從拘留所出來,而不是昨日。廣州中院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天該院執行局工作人員將前往拘留所,按照拘留所的規定,鄧建國必須在法院出麵辦理了相關手續後才能獲得釋放。

  該負責人透露,截至昨日,鄧建國仍未能向法院支付執行款項。此前法院曾通知鄧建國須進行財產申報,此次在拘留所,鄧建國即供出了部分財產下落,包括車輛、房屋和一些設備,但尚待法院進一步核實。此外,鄧建國在廣州番禺等地擁有四塊土地的所有權,但在廣州中院查封之前,已經有四家法院對這四塊土地進行了查封,其中還包括一家外省法院。至於鄧建國在五家法院執行局備案的債務總額是多少,目前尚未得以確定。五家法院下一步或進行協調,對其四塊土地進行拍賣抵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