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雲翔“性侵案”再次開庭審理 保釋申請被拒
鳳凰網娛樂訊(文/DX)4月10日,“高雲翔涉嫌性侵案”在悉尼開庭審理, AHL法律行獨家從現場反饋回的庭審現場最新消息:法庭拒絕保釋!高雲翔的父母和高雲翔的經紀人都出現在3號刑事法庭。
現場記者描述,高雲翔表情非常凝重,今天並沒有說任何的話,他隻是通過他的辯護律師與檢方進行案件方麵的保釋申請,但是今天的保釋申請失敗。保釋失敗下麵有兩個方法:第一,他可以上訴到西南威爾士州高等法院。第二,他隻能留在西南威爾士監獄裏麵等待下一次的過堂開庭。
沈寒冰律師解讀,如果高等法院的上訴申請被拒絕,很遺憾,高雲翔必須得要等到案件最終判決,才能夠從監獄裏麵出來。
沈寒冰律師表示:“很遺憾地要說一句,如果最後他確實贏了案子,無罪釋放,在監獄裏住的這段時間也是白住,沒有任何國家補償,這是一件很遺憾的事情。所以今天的結果有點出乎我的意料。他們用的兩位出庭律師都是非常有名的大律師。這兩位出庭律師在刑事專業上麵都赫赫有名,都是資曆很深的。我個人認為,可能法官在保釋的證詞上麵會很精簡,所以很遺憾,沒有看到我們想要看的東西,我們拭目以待,不管怎麼樣,還有上訴的機會,把下麵的機會好好抓住,仍然可能被會保釋出來。我認為像這種孤證的案件不給他予以保釋,是沒有道理的。”
據《每日郵報》3月28日報道,中國男星高雲翔於悉尼一家香格裏拉酒店內性侵一名女子,悉尼本地賬號發文稱:“該女子表示,她和高雲翔、王晶進入悉尼一家香格裏拉的酒店房間內,兩人對自己實施了性侵。其中一名男子本周二下午,在香格裏拉的酒店房間內被捕,另一名男子不久後,在悉尼CBD的Haymarket被捕。”
今日,據澳洲媒體報道,稱法院已拿到了在酒店房間內發現的血跡和精液的照片,證實案發當日原、被告間確有性行為發生,但由於此案被告涉及高雲翔、王晶兩人,故目前暫不知是哪位做出此舉。
而高雲翔的辯護律師則在庭上稱,警方關於此案10頁紙的證詞中,第8頁指出王晶對受害人造成傷害,與高有關的內容僅限於第10頁的兩三行,且沒有任何造成女被性侵人受傷的描述。
而在現場作為證人出庭的陳女士願意為高雲翔提供80萬澳幣保證金,為王提供40萬澳幣保證金,共120萬澳幣,陳女士表示,這筆錢是她向公司借的。這位證人為某集團市場總監,據悉,她的公司是做外彙服務的。她和高雲翔有一個共同好友,GUAN XI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