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妝 無批準文號 生產標準無從界定
記者了解到,“藥妝”實際上源於國際上一個流行概念——醫學護膚。在一些發達國家,“藥妝”通常隻在藥店銷售,必須配方完全公開,所有有效成分及安全性須經醫學文獻和皮膚科臨床測試證明,且不含經公認的致敏源。然而,目前我國尚無“藥妝”批準文號及相應標準,所以國內市場上一些所謂的藥妝品牌基本上是停留在概念炒作的階段,和普通的日化產品沒什麼兩樣。
山東乾元律師事務所律師趙海霞表示,根據我國《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其中並沒有“藥妝”這個概念,而隻有普通化妝品和特殊用途化妝品之分。主管日化產品的衛生及藥監係統也沒有關於“藥妝”的批準文號,其生產標準更無從界定。這也就是藥店銷售的護膚品也大都是普通的衛妝字號的原因。
據專家介紹,藥妝屬於功能性化妝品,應該由專業的醫藥研究實驗室、而非普通的化妝品研究實驗室研製。其產品主要針對暗瘡、過敏、色斑等有問題的皮膚,但並不能起到治療效果。
毓璜頂醫院皮膚科專家夏秀娟說:“實際上,藥妝隻是針對問題肌膚人群設計的特殊化妝品和個人護理用品。它的本質是一種化妝品,不能作為藥品使用,隻是在長時間中可能針對特定的皮膚起到一個緩慢的護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