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勤勤名譽權案勝訴 成都商報社公開登報道歉
北京時間12月4日,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正式判決蔣勤勤名譽權案勝訴,成都商報社就侵犯蔣勤勤名譽權案件作出賠償和公開道歉。該消息傳來,不少網友直呼公道自在人心,作為媒體行業的人來說,更是應該謹言慎行了,不然可就要因為一篇文章而引發法院糾紛了。蔣勤勤名譽權案勝訴具體是什麼事情呢,下麵和小編一起了解看看吧。
近期,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就蔣勤勤名譽權案做出最終判決,蔣勤勤名譽權案勝訴了。這對於不少同樣被媒體黑的“慘無體膚”的藝人來說,這絕對是好消息。法院就成都商報社侵犯原告人蔣勤勤最終判決,成都商報社需要向當事人蔣勤勤公開賠禮道歉,並需要支付給當事人蔣勤勤精神損害撫慰金,支付維權合理開支費用,更需要承擔全部的訴訟費用。對於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的判決,被告成都商報社放棄上訴,接受一審的判決,並在12月2日,在網上公開發布道歉聲明。
成都商報社為何會和蔣勤勤扯上官司呢,事件最開始起源於電視劇《我的前半生》火爆播出,而成都商報社編輯發布《吳越被蔣勤勤三了前半生,比馬伊琍演的還要帶感多了》的文章,在文字直接編排蔣勤勤涉足他人感情,成為小三橫刀奪愛,這才導致了陳建斌吳越的分手,最終小三上位成為陳建斌妻子的文章。該文章發布後直接引發網友討論熱潮,一時間關於蔣勤勤“小三”的說法成為網絡上討論的話題,麵對報刊們的人身攻擊和網友留言謾罵,蔣勤勤本人及其家人深感身心傷害,直接向成都商報社提出法律訴訟。
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受理蔣勤勤名譽受損案件,法院經過審理最終認定成都商報社確實設計到蔣勤勤名譽的誹謗報道,因為文章的錯誤引導,導致原告蔣勤勤身心受到傷害,名譽嚴重受損的情況。
如今,藝人蔣勤勤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名譽權,這成為藝人中捍衛名譽的楷模,看來記者們在撰稿前更要三思而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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