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網購十年花掉40萬,丈夫怒提離婚

編輯:東方女性2017-12-11 08:36新聞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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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家住西昌的市民張華(化名)發現了妻子的一個驚天秘密,假期從泰國遊玩歸來的他,發現門衛處有妻子的足足23個包裹,多年來將財務大權上交妻子,攢了十多年還是沒錢買房的張華,終於忍不住逼問妻子的網購開支,這才知道十年間妻子網購花了40萬。

  十多年前,農村出身的張華來到西昌打工,與西昌姑娘劉敏陷入愛河。兩人交往半年,劉敏先向張華求婚,但當時沒車、沒房,兩手空空的張華不敢答應,直到劉敏說不圖他的錢,也不在乎沒車沒房,張華才在感動下答應結婚。婚後兩人住到嶽父母家中,期盼減少租房開銷,早日攢到一套房子的錢。

  這麼多年來,張華的工資從1000元漲到6000元,並且把自己的工資卡上交給劉敏,自己每月除了幾百元個人花銷,再無更多消費,對劉敏的收入,他也不大過問。但即便如此,張華每次鼓動劉敏去看房時,也總是得到:“錢都沒有,看什麼房?”的答複。

  劉敏愛好網購,剛開始隻是圖網上的東西便宜,後來一發不可收拾,每月網購平均花費在3000元左右,大多數買的是自己和女兒的衣服,以及大米、油鹽等生活必需品。平時劉敏都小心把包裹寄到單位,這次考慮到彝族年放假期間單位沒人上班,於是把收獲地址改成家裏,沒想到就露餡了,引發了一場差點導致他們夫妻離婚的家庭風波。

  在看到妻子的23個包裹時,張華除了目瞪口呆,也終於怒火難抑,從劉敏手裏奪過手機,仔細算過妻子的網購花費後,張華傻眼了,原來過去10年間,劉敏在淘寶消費了26萬餘元,唯品上消費了8萬餘元,在京東商城消費了4萬餘元,加上其他七七八八的網上商城,疊加起來竟有40萬元之多,這對於他們這個並不富餘的三口之家來說,顯然是個巨大的數字。

  那當下張華就感到忍無可忍,對多年節儉卻買不了房的現實感到憤怒,向劉敏提出了離婚。雖然有親友從中調和,張華也答應了不離婚的,但他決定收回自己的工資卡,並要求月薪4000的劉敏每月上交1000元作為家裏的購房基金,這場風波才暫時消弭。

  顯然,劉敏網購成癮,消費觀並不健康,但在當下並不鮮見的夫妻一方的網購成癖新聞中,我們總能看到家庭財務大權的不合理分配,以及對家庭財務稀裏糊塗的其中一方。張華劉敏的事情正是提醒著我們各位,若無特殊情況,家庭財務最好夫妻雙方都有所了解、掌握,以免多年後被自己配偶給出一個“大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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