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蕪湖的滅門慘案 凶手終於被執行死刑
說起人性,我們總是在高估善良的程度,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我們有時候總是抱著人性是善良的去做一些好事,但是有些時候結果盡管再怎麼不盡人意,我們也依舊會去讓自己的生活繼續變得善良起來,但是,你們還曾記得2016年發生在蕪湖市的滅門慘案嗎?凶手周少華在2月11日宣判死刑。
讓我們重新追溯到2016年,周少華其女友在遛狗的時候,該小區的業主周某不小心開車將其深愛的寵物狗壓死了,周少華痛失愛狗,非常的氣憤,於是找陳某進行理論賠償,但是最終因為賠償的事情也吵起來了,周少華不同意陳某1000多元的賠償金,於是選擇要狠狠的報複陳某。於是周少華用“野豬矛”將在家的陳某刺死,陳某當場死亡之後,又將陳某的丈夫蔡某也一同刺死,死去的夫妻有一個11歲的女兒也當場因為逃避周少華而墜樓,經過搶救無效死亡了。周少華的罪惡的行徑讓人非常的發指,我們都在期盼他得到法律的製裁,終於這一天等到了,2018年的2月11日,周少華被執行了死刑,這名罪惡的男人因為一隻狗的矛盾殺了一家人,實在讓人痛恨。
所以,法律終歸是平等的,也是有人性的,法律會幫所有無辜的人討回公道,也會幫助死去的人和發生的事情給社會一個說法,讓我們時刻銘記做一個善良的人比什麼都來的重要,不走極端路,不然後悔的就是一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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