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在教室被同學奸殺 母親為保存證據換6部手機
母親對孩子的愛是永恒的,不管孩子身在何處,母親的牽掛永遠都不會減少,比如在天堂!
2016 年 5 月 19 日晚,李潔 16 歲的女兒姚易(化名)在北京昌平新東方外國語學校失聯。次日清晨,其屍體在該校教學樓 601 教室(事發後已改為辦公室)被發現;同日,姚易的同學——17 歲的王哲投案自首。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17 年 4 月 19 日對此案進行了不公開審理。6 月 26 日,一審認定王哲犯故意殺人罪、強奸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隨後,王哲一方不服,提起上訴。2018年2月8 日上午,該案二審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第六法庭開庭,目前尚未宣判。
現在,李潔已習慣給每個電話錄音,以及把聊天內容截圖。近兩年的時間裏,她已經更換了六個手機,隻因為某位她現在已經記不住姓名的律師告訴她隻有保存在手機內的原始素材才能用作法庭證據,轉存的不行。
2017年5月,她所在的救助組織接手了一個離家出走少女的案子。少女離家前沒有帶手機,而且刪除了所有的通話記錄和聯係方式,父母隻能焦急地等待。
簡唯想到了李潔曾經恢複過姚易的通話記錄,於是聯係了李潔。“之後我其實特別愧疚,想著李阿姨自己都忙成一鍋粥了,我怎麼還給人家添亂。”但沒想到李潔很快地回複了她,給她介紹了幾家司法鑒定所,以及她了解到的恢複的流程。末了,李潔還給她留言,“謝謝你們幫助我們這樣無助的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