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丟了怎麼辦 補辦結婚證的條件及證件
結婚證作為夫妻兩人婚姻的憑證,一定要保管好。但還是有些人丟失或損壞了結婚證,那結婚證丟了怎麼辦呢?下麵介紹補辦結婚證的條件及證件。
結婚證丟了怎麼辦?補辦結婚證的條件及證件
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係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結婚證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其式樣由民政部統一製定,由盛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一印製,由縣、市轄區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加蓋印章,結婚證書須貼男女雙方照片,並加蓋婚姻登記專用鋼櫻
結婚證丟了怎麼辦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結婚證丟了怎麼辦之補辦證件
當事人《結婚證》丟失或損壞的,可以持以下證件到原登記機關所在的區(縣)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機關提出申請補辦《夫妻關係證明書》,並填寫申請書。須持證件:
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
2、結婚證丟失證明。(樣式:我單λXXX與XX單λ的XXX於XXXX年XX月XX日在X處登記結婚,至今仍是夫妻關係。因保管不善,將結婚證丟失,特此證明。)
3、查檔證明。(原登記機關或檔案局出具)
4、雙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張。
5、屬結婚證撕毀,但能反映原因的,可不出具查檔證明。
6、屬《結婚證》內容有誤的,須持原登記機關或派出所證明。
結婚證丟了怎麼辦之補辦條件
一、結婚證遺失或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二、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現今仍維持該狀況;
三、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因故不能親自到的可委托他人辦理,委托辦理應提交公證的當事人身份證複印件和委托書,委托書應當寫明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及承辦機關、目前的婚姻狀況、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受委托人應當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