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生針含有的主要成分是催產素,該激素可以刺激子宮收縮,強烈子宮收縮可以加快胎兒娩出。正常情況下順產過程中是不需要打催生針的,隻有出現了一些特殊情況才會用到催生針。
第一種情況,如果孕婦過期產,也就是懷孕40周以後依然沒有生產跡象的話,寶寶繼續待在母體內可能會有危險的情況,因為此時胎盤老化,隨時都可能胎盤剝離,導致胎兒子宮內缺氧甚至窒息,如果孕婦身體指標良好,醫生會建議催產。
第二種情況,如果足月孕婦,在破水之後,宮口開大過程沒有進展,估計24小時之內難以順利分娩出孩子的話,寶寶也會有一定的生命危險,在產婦身體情況適合順產的情況下也可以考慮使用“催生針”。
第三種情況,自然分娩過程中宮口一直不開,或開指速度過慢、宮縮乏力時也可以使用“催生針”促進宮口開全。
第四種情況,產前進行B超檢查評估羊水情況和胎兒情況,胎心監護檢查等,發現羊水三度汙染、胎盤老化,胎兒麵臨宮內感染甚至子宮內窘迫的情況下也需要催產。
但是“催生針”也是有禁忌症的,並不是所以的順產的產婦在上述情況下都可以使用催生針。有幾種情況是嚴格禁忌使用的:
第一,產前評估產婦骨盆狹窄或畸形、胎頭過大的情況;
第二,曾經有過剖宮產或子宮有過手術病史,疤痕子宮產婦禁用;
第三有心血管疾病和嚴重腎病的產婦不可以催生。使用“催生針”嚴格按照劑量使用,一般是沒有危害的。但如果過量使用,或滴注速度過快,可能引起子宮痙攣、血壓升高、心跳加速等後果,也有造成胎兒宮內缺氧、窒息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