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一下十幾歲的時候,似乎隻要感覺對了,就能來一段不錯的美妙情緣。
小學時代,覺得那個升旗手特帥氣,讀書也不錯,就覺得是喜歡了;初中時代,覺得班上那個個性張揚,有點痞氣的男生好酷,好喜歡呐;高中時代,覺得那人又會打籃球,讀書還好,好完美。那會的世界非常純白,不會考慮對方有錢與否,家境如何,就純粹地想要得到對方的喜愛,每天都會製造各種不期而遇,然後又假裝很湊巧,怎又相遇了,簡單的問候後,心卻不可抑製地怦怦亂跳。
那會戀愛也沒有那麼複雜,寫個情書,或是將對對方的歡喜都以文字形式記錄在日記上,然後偷偷上網聊天,經常說些膩歪的話語,沒有晚自習的時候,偷溜出去約會,都覺得十分刺激,還得提高自己的警戒力度,避免被人抓到。
這種感覺自大學後就開始轉變了,好像開始摻了一些雜質,對方能為自己做些什麼,能給予自己什麼,各種節日或是紀念日能否記得,能不能將所有的時間都給予自己,電話、信息時刻都要回複,關於未來他有怎樣的想法,畢業之後,要選擇什麼樣的路,會麵臨異地的尷尬......
工作了,每個人都忙碌著,比起當年考大學的夢想,如今有了更為重要的目標,那就是一棟房子或是一輛車,不用在擔心房東催交房租費用,出門不便利等各種問題,那麼此時對方的工資又能否擔得起車房?結婚後能否不與父母住一起,會有輕女的想法......
年少時,我喜歡一個人,有著跟風嫌疑,想要去嚐試戀愛到底是何滋味,對於那些個性特意,身上閃爍別樣光芒的人,就更加歡喜。年紀愈發大了,好像到了眾人口中的“適婚”年紀,然後就開始意識到自己找的應該是三觀契合,了解自己,與自己相類似的人,若有一丁點不同,可能兩人的日子就會過得苦不堪言。
我說那海真美,你說那海淹死過人;我說這菜真好吃,你說最後會被拉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