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農村人,爸媽收入不高,辛苦一輩子也隻能勉強供我和弟弟上學。我打工時認識了老婆,老婆身材不好相貌也一般,但她對我非常好,我知道自己的條件,有人喜歡我就不錯了,於是我便和老婆在一起了。後來我才知道老婆是城裏人,家庭條件不錯,我覺得自己配不上她。但老婆跟我回家時,對我的父母特別的好,一點也不嫌棄我爸媽是農村人,我挺感動的。老婆說結婚後要和爸媽分開住,這樣不會有婆媳矛盾,我同意了。

   結婚時嶽母提了要25萬彩禮,我嚇得差點摔倒,我們家根本拿不出這麼多錢。商量很久最終嶽母鬆口要我做上門女婿,第一個孩子要跟老婆姓,這樣就不用彩禮她家還會送我們婚房。我本想拒絕,可是我媽說我們條件娶媳婦不容易,上門也隻是個形式而已。我想想還是答應了。

24_副本.jpg

   婚後我才知道老婆一點家務也不會做更別說做飯了,所以我每天下完班回家還要做飯做家務,老婆就看電視。老婆像變了一個人一樣,性子變得越來越不好。動不動就挑剔我,我反駁幾句老婆就會讓我走人說這是她家。就連嶽母也嫌棄我工資低。

   懷孕時的老婆脾氣更是不好,我一句重話不敢說,老婆不讓我媽來看她,而且我跟爸媽打電話她也有意見。生了兒子後,因為嶽母身體不好,我就讓我媽來帶孩子,在我眼裏老婆對我媽是非常好的。兒子長大後會說話了,有一天兒子突然跟我說:奶奶哭了。我才知道原來老婆一直隻是表麵做給我看,她對我媽特別不好,不僅嫌棄她,還老是讓我媽吃剩飯剩菜,甚至對我媽動手。

   知道後我直接帶著我媽離開了,罵我可以,嫌棄我媽我絕對不能容忍,現在我已經決定跟她離婚了,大家說,我這樣做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