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在談婚論嫁的時候,總會談到婚後的經濟大權。大多數人認為結婚之後就從兩個獨立的個體變成一家人,各自管理工資變得不合時宜,各種花費分不開到底是用誰的錢,更何況家中的用度也一方更加用心操勞管理,所以,就需要一方著重掌管家中經濟。

  對於很多家庭來說,女性管錢成為慣例。在一次節目中,霍思燕曾說杜江從來不會說自己的錢,因為這幾個字本身就是錯的,可見模範夫妻霍思燕和杜江的家庭經濟全部掌管在妻子的手中。其實由妻子來管理夫妻兩人的共同財產不是一味的管製,它有著一定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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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物質是婚姻的前提和基礎,妻子有著一份家庭公用的價錢,就不至於在一些小事上和丈夫多費精力。所以金錢的集中反而是避免了夫妻之間為了金錢而產生的爭執,減少相處和生活中的物質感。天天為了菜米油鹽、物業費、停車費討論,夫妻情感反而讓人感到不適。

  其次,財政大權的掌握可以讓妻子有一些安全感。消費就像是一條細線,讓人的行動、心思有跡可循。妻子可以從丈夫的花銷中了解丈夫的工作情況、需求,讓妻子更加了解丈夫,對婚姻也更加有安全感。

  最後,家裏主要錢財掌握在妻子手裏可以讓丈夫有一些無形的製約,在做事花錢之前想一想它的合理性。如果丈夫知道妻子會不高興,就明白這一宗買賣是有問題的,才會讓自己想要進行隱瞞。

  婚姻中無小事,每一件事情可能都會引發矛盾,最好的辦法是讓矛盾在日常生活中暴露,才能讓夫妻有平常心解決。欺騙和隱瞞往往才是在婚姻中埋下的巨型炸彈,一旦爆發之後傷人傷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