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能看到文章說,女人,你不能選擇下嫁的婚姻。我一直覺得,沒有一個女孩會在結婚的時候選擇下嫁。他沒有房子,沒有車,可是我願意嫁給他。一定是因為他有比房子和車更加閃耀的東西,比如,耀眼的人格,比如,光明的未來。我覺得他是可以配得上我的,我才會嫁。想要結婚的女孩,眼睛裏一定是充滿愛的。
這個年代,房子的高價讓人猝不及防。幾年的房價,就差出了幾個人生。但眼裏有愛,想要結婚的女孩,她要麼覺得男孩是個潛力股,以後一定可以買得起房子,要麼覺得和男孩在一起很安心,一起來添置房子或者,自己來購買房子,又有何不可。可是人的心態總是會變化的。
很多客觀的,但被人忽視的細節,總會被主觀地,強加在客觀的事情裏。我的朋友小玉,和男朋友結婚的時候,男朋友一無所有。結婚後他們住在小玉的房子裏。小玉跟說我,我覺得他是一個可以托付終身的潛力股,下班回來看到他把家料理的井井有條,就覺得這輩子,可以安心了。
結婚一年後,我再見她,卻發現她已經換了想法。她跟我說,我覺得,還是要找一個門當戶對,條件匹配的人。這樣生活該多麼容易。我知道她這一年過的沒那麼好。結婚後就開始了吵架度日的生活,經常熬夜吵架,太傷元氣了。
整個人看起來老了不少。她說,你知道嗎,結婚前,我男朋友意氣風發,看起來非常有上進心,腦子靈活,關心國家大事和社會熱點。可是結婚以後,選擇了安逸的生活方式,找了一個清閑的工作,每天打打遊戲混日子。
結婚前展現出來對健身的熱愛,對學習的向往,對美好生活的追求,在流水一樣的日子裏,都漸漸消失了。他曾拍著胸脯向我保證,讓我過上比大部分人還好的生活,可是看看他的狀態。我現在對他越來越沒有信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