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邊的一個朋友打算離婚,她告訴我這個消息的時候還義憤填膺,訴說在這段婚姻中她的委屈與痛苦。因為是好朋友,所以她的戀愛與婚後的情況我都很清楚。她與愛人相戀好多年,經過了自身矛盾的磨合,也經曆了父母的反對,還經過了外界的幹擾。但他們都克服後終於結婚,而結婚的時間不過四年多點。
自結婚後沒多久,特別是孩子出生後,他們就三天一打兩天一吵的,我也成了義務調解員,常常周旋在她家。不過這次矛盾很大,朋友已經從家裏搬出,孩子扔給外公外婆,她老公也已經半個月沒來接她,用她自己的話來說,接她也不起作用,一定要離婚。
這次矛盾的導火線是男方因為工作原因平時就沒有多帶孩子,孩子平時是外婆在帶。這天正好是周末,她在家打掃衛生就讓老公陪孩子。就在這期間孩子幾次找媽媽玩,而老公就看手機,她實在無法忍受老公對孩子的無視就此爭吵。
老公說不是他不想陪孩子,而是孩子想和媽媽一起玩。她就說老公沒有責任心,孩子難得周末一起,他都不好好陪孩子。就這樣兩人你一言我一語的吵起來。甚至大打出手。大家都在訴說自己對這個家的貢獻,自己在婚姻中的累和苦。站在自己的苦難立場上去指責對方。
朋友對我訴說的目的就是想聽聽我對這個事的看法。我也給她講了我的觀點。
一是清官難斷家務事,婚姻中很難判斷誰是誰非。很難分清楚誰對誰錯,但是都是為了家庭付出。
二是從相愛到結婚,是因為愛對方才走到一起,那我們用什麼來愛的?
三是婚姻的三個階段,分別是熱戀期、厭倦期、親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