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兩個人的百分之百,各自拆掉一半,最後結合在一起變成一個百分之百的過程!兩年前,我嫁給了我現在的老公,我曾經的小學同學!
直到現在有一個一歲半的女兒,我還是很詫異,到底是我身體的哪個器官給他按了主角光環,不然咋就能看上他?!
我結婚後的大半年裏,我一直處於一個情緒不穩定的狀態上!基本上白天像林黛玉晚上像吃了興奮劑的林黛玉!
就這樣,完全沒有意識到婚姻是什麼的我終於讓他再一次次折磨後奮起反擊!那是剛剛婚後一年多的一個酒醉晚上。
過程就不細講了,當時我們就吵了起來打了起來,因為孩子在他姥姥家,所以兩個人更加肆無忌憚!結果就是,我被趕出了家門,騎著摩托車在淩晨兩點回到娘家,痛不欲生的哭了兩個晚上後,他被他的母親一頓教訓後上門祈求我的原諒!
後來,我才知道,他並沒有告訴他的父母屋子裏摔爛的,還有牆上的血跡是我的出手!他說的是,他在和我撕扯的時候腳沒站穩自己摔得!所以身上才有傷!
看到這你一定想說,他還是愛你的!你還這麼凶暴!不然怎麼肯在即將離婚的時候還維護你!後來的某一天,他告訴了我為什麼!他說他在用他最後的方式給我們曾經的這一段婚姻留一個彼此都好看的臉麵,畢竟還有一個孩子作為維係!可是,他不想和我在一起了!
他說:我沒想過,娶你竟然是作孽!
如果換成以前的我,肯定大發雷霆,指責加咒罵:“那你早幹嘛了,孩子給你生了,婚跟你結了,你現在埋怨我不好了,那時候跟我保證會容忍我脾氣的時候你咋沒尋思會有這一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