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記得剛畢業那年,我媽跟我說過的話,這世上本就沒有所謂的真愛,大抵都是覺得不錯,兩人互不討厭,覺得都還可以,然後就搭個夥,由原本的戀人,漸漸轉變為夫妻,親人,所以,隻要遇到那個不討厭的,就蠻嚐試看看,或許就會喜歡上呢?
這一番話似乎也不無道理,多數人不都如此嗎?
我也開始嚐試和人相親,若是對方表現出了對我的喜歡,想和我繼續交談下去,那我也不會直言拒絕,特別是在對方條件還可以的情況下,我就會嚐試與他進行交往。
記得有個男孩,比我大5歲,已經31了。這一年紀,估計家裏也催促得蠻急的,他自己也開始著手創業,車房都有,家人也都覺得不錯,但他長得不是特別好看,身高估計和我差不多,我有168,可他還是蠻健談的。於是,在明知自己對他沒有絲毫感覺,即真的毫無男女之間的心動感覺下,我還是嚐試與之進行交往,畢竟大家都覺得不錯是吧!
萬一,我會喜歡呢?
我決定很大的一個因素,還是我媽的那番話讓我覺得要去嚐試接受,否則,我一開始就會果斷就拒絕,我對婚姻有著很大的抗拒感。
事實也證明著,我嚐試過,但對他真的沒有任何感覺。我甚至非常排斥與他交往接觸。
介紹人和家人都說,不要拒絕人家的邀請,盡量去嚐試看看。所以在有一段時間內,我強迫著自己和他約了好幾次會,但隨著而來的,根本就不是開心快樂,而是痛苦不斷。
我發現他身上有很多我厭惡之處,說話的時候眼睛一直閃爍,吃飯的時候也會發生一些聲響,走路的時候似乎在故意耍帥,明明他就不適合這方帥酷風。可為何我還要應允和他出去?因為他的確蠻努力地追求著我,而我多數時候就是那種糾結,無法快速做出決定的人,大家都覺得我該戀愛了,該找個人了,而這個人就是他,多好的一個人是吧?
我覺得不是的,和對方交往了半年,我甚至連讓他牽我的手都覺得十分痛苦,他身上的缺點也被我無限放大,所以,到最後,我們也就分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