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的盡頭未必是婚姻
大多數苦惱同居的對方不願意結婚的都是女人,哎,女人。苦惱自己的青春,苦惱自己的付出,苦惱那一時半會兒得不到的紅本本。
為什麼同居一年、兩年、三年、四年……之後非得要結婚?
為什麼同居一年、兩年、三年、四年……之後卻不結婚?
同居並不是婚姻的條件,正如婚姻並不是為愛情買保險。做了同居這個決定,有同居的膽量就要敢於承擔後果。婚姻對於同居來說應該是個自然而然的過度。同上了同居這條船,卻過不了婚姻這座橋,臨到橋頭了,總不至於一頭撞死吧。日思夜想對方會不會娶自己,對方會不會嫁給自己,這不是同居者該有的心態。
同居者結婚應該是一個有計劃而緩慢的進程,而不是一個絢爛的浪漫場景,因為奢侈的浪漫願望對於已經同居的雙方來說都不真實。要進展到心平氣和而且愉悅的談論婚姻,談論怎麼樣利用兩個人的錢來擺酒席,談論到那裏照婚紗照,談論蜜月去哪裏旅行……而不是想著在眾人麵前標榜是對方苦苦的哀求自己才答應這婚姻。無論男女,都該正確而且明白的表達自己想結婚的願望,並弄清楚對方的意願,而不是總在獨自猜測中增長自己的不安全感。與其在網絡上宣泄這樣的迷茫,不如在生活裏多做些實事。
不要把分手掛在嘴邊
很多女性經常把分手掛在嘴邊,但實際上卻並不想分。
吵架了,女人鬧分手;生活枯燥了,女人說分手;搶電腦了,女人埋怨著想分手;出軌了,女人一把鼻涕一把淚的要分手……最後呢,隻要哄哄,僵局就挽回了。但男人一旦說分手,一般就很難挽回了。
在同居的生活中,最不應該的想法就是“為什麼我該這樣而對方不主動這樣”。無數次觸摸到自己和別人的這些該與不該,辛酸的感覺就撲麵而來。女人,該做飯?男人,該掙錢?那麼女人若不做飯,男人若不掙錢呢……一係列的矛盾在芝麻綠豆的小事裏積累,到了最後,男人累了,因為他們習慣忍耐,但他們心裏在想著要不要忍耐一輩子。這時候,又到了該結婚的年紀了。
同居承諾別太當真
很多女人錯把男人的承諾當作了債權,以為握在手中最終就能實現自己的權利,其實不然。承諾沒有白紙黑字,即使白紙黑字了,產生法律效力了,也不能強買強賣的。他承諾他愛你一輩子,他在愛情的最初承諾會娶你,要娶你,最後他不娶了,怎麼辦?拿到手的才是真實的,握在手裏的百萬欠條與荷包裏的十萬現金,哪個才是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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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最怕被蒙在鼓裏。一心一意的經營著同居天地,等待著婚姻的實現,豈料對方早已經沒有了永遠的打算。朋友A就是一個例子,與一個比自己年紀稍微大一些的女子戀愛了,同居了,時間久了卻發現女子不合適娶回家做妻子。母親對該女子不滿意,A與自己的朋友在一起時也表現得明白,偏偏女子自己蒙在鼓裏。每次看見女子甜蜜溫婉的笑,我心裏都止不住泛上一陣陣微寒。婚姻,或許在女子心裏還是一個能觸碰到的美夢,而旁人,沒有吹破肥皂泡的責任。
溫馨提示:在同居問題上,女人們別相信男女同居後,男人給你的太多不現實的承諾,希望我們能夠有更多的保護自己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