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分手之後,很多人對於對方都是又愛又恨,即使談不上恨,至少也有一些不舍或者遺憾,很難做到真正地雲淡風輕。因此,“你會參加前任的婚禮嗎”這個問題很難回答。

  去吧,又不確定自己是否真的有足夠的勇氣,親眼看著對方牽起另一個人的手,從此他的幸福跟你無關;不去吧,又顯得自己心懷芥蒂不夠瀟灑,這段戀情也終究不能完整。

  對於這個問題,我的答案卻很堅定,不曾猶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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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會去。

  也許隻是一種執念,隻有親眼看著對方走向沒有自己的未來,關於他的那段青春,才能真正落幕,我才能真正和過去和解。

  而事實是,我連前任的請帖都沒有收到。得知消息的那一瞬間,我像被人“啪啪啪”甩了幾巴掌,懵在了原地,心口再一次火辣辣地疼。

  曾經親密如一,恨不能將對方揉進心裏,現在卻連參加他婚禮的資格都沒有了。很諷刺,也很無奈。

  二

  我不認為分手之後相忘於江湖是最好的結局,那樣隻會顯得寡淡和冷漠。愛情沒了,但感情還在,一段成熟的戀情走到最後,應當以一種更加平和舒適的方式去安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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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些日子陳綺貞宣布已與交往18年男友分手, 退回好友關係。關於兩人為何分手,陳綺貞並沒有多說,隻是說18年來他們沒有懷疑愛情,但彼此找到另一種更好的相處方式,所以選擇分手。

  我很佩服他們的這份成熟,這也是我一直向往和追求的安放過往戀情的方式。

  雖然分手之後,私下裏我跟前任鮮少往來。當他有了新的女朋友之後,我們更是做到了世俗道義上的互不打擾。但是因為有著重疊的朋友圈,偶爾還是會碰頭。彼此回到了初相識的模樣,回到了朋友的關係。

  曾經我很慶幸彼此足夠成熟,能夠處理好這段感情。這是最好的結局了。